
据《青年在线》获得的工作记录,工作会议于12月30日9时30分开始,持续至当天17时。
工作会议的主要要点是什么?
参加会议的有公路管理局IV.2办公室代表、第6队(交警局第6室)代表、越南高速公路运营监控中心(VEC M)、越南高速公路运营服务股份公司(VEC E)、泰山E&C股份公司、周城汽油贸易服务有限公司代表。
根据工作记录,检查内容涉及胡志明市-龙城-油曳高速公路Km41+100休息站周城加油站74号(右侧)和84号(左侧)的情况。“检查时仍在正常运营,据管理单位通知将于2025年12月30日停止运营”,工作记录写道。
工作记录中记录的加油站停止运营原因是“周城加油站74号和84号的第86号和第87号零售汽油条件合格证书已过期但未重新颁发/延期”。因此,在没有有效许可证的情况下继续运营无法保证法律条件。
根据工作会议结论,各方记录了意见。建议越南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总公司(VEC)配合相关单位制定方案,确保胡志明市-龙城-油曳高速公路上的两个加油站稳定运营。
处理运营单位停止供应汽油的情况,避免出现供应失衡,影响治安和社会安全。
多方长期纠纷
正如《青年报》所报道,2015年,越南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总公司(VEC)与泰山E&C股份公司签订合同,投资建设Km41+100服务区,合同期限为20年。
泰山E&C从2015年至2020年在该服务区经营汽油业务。到2020年,由于多种原因和诸多变动,泰山无法继续在Km41+100服务区经营汽油业务。这也是泰山将正常运营的两个加油站资产出租给周城的原因,合同从2020年开始,为期5年(于2025年9月29日到期)。
到2022年,VEC以泰山违反合同、未按承诺移交场地为由,将泰山告上法庭,要求取消与VEC的建设合同。泰山E&C也提出反诉,要求VEC赔偿损失和投资价值。
当诉讼发生时,周城作为相关权利和义务方,要求泰山E&C承担投资建设、改造和维修服务站基础设施的费用。自此,三方之间的纠纷持续不断。
泰山E&C股份公司总经理阮友邻表示,有多方面原因导致至今双方仍未能达成共识。
首先,泰山不接受周城通知已投资于Km41+100服务区的项目(包括专门为T.B.车队服务的4个加油泵,以及其他一些便利服务),总价值约210亿越南盾。
泰山要求周城搬迁已投资的项目,归还场地,基础设施恢复至合同签订前的原状。
泰山目前不希望与周城续签合同,确认在汽油供应(在全国运营许多加油站)、财务、人力资源等方面具备能力,因此希望收回Km41+100休息站,直接负责汽油业务。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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