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30日,范明政总理主持贯彻实施国会关于解决监察、检查、判决结论中项目、土地障碍以及国家目标计划建设新农村、可持续减贫和少数民族及山区经济社会发展会议。
为3289个项目、土地解决障碍并投入运营
根据会议报告和意见,经过审查,许多项目、土地在投资过程中遇到困难、障碍,造成巨大浪费,影响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引起舆论关注(近3000个积压项目涉及15.3万公顷土地,总投资额为246万亿越南盾)。
基于政治局结论,政府已制定实施计划并提交国会颁布关于特殊机制、政策的第170号决议,以解决胡志明市、岘港、庆和、河内、隆安(现为西宁)监察、检查、判决结论中项目、土地的困难、障碍。
总理在结论中表示,执行第170号决议有助于为国家、企业和人民释放资源。截至目前,已解决并为5203个项目制定解决方向。其中,3289个项目、土地总投资约167万亿越南盾,7万公顷土地已投入运营。
经过审查,有2991个项目存在困难、障碍积压,需要解决,总规模超过15.3万公顷,总投资额为246万亿越南盾。
其中,政府监察确定491个项目需要继续监察工作;其余约2500个项目无需监察并继续实施。
总理认为,解决这些项目将为发展创造空间和余地,避免土地资源流失、浪费;确保法律的纪律、秩序和严肃性;肯定党委、政府的能力;巩固信心,为人民、企业和投资者创造动力和灵感。
第170号决议有许多特殊、突破性政策,但总理认为,解决项目困难、障碍是困难、复杂、敏感的问题。因此必须“边做边逐步扩大,不追求完美,不急躁,不错失机会”,各机关、单位必须发扬敢想敢做的精神。

按权限解决障碍,提出必要的机制政策
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扩大应用第170号决议,政府首脑明确指出需要持续、经常、全面进行。更新数据信息并按权限解决工作,若超出权限则向上级报告;其中鼓励按规定补救后果。在过程中若需要更多机制、政策则提出建议。
相关部委被指派审查,提交政府颁布符合第170号决议机制、政策条件的项目、土地清单,作为立即实施的基础。尽早提交关于解决BT过渡项目困难、障碍机制决议,移交属于权限的项目以彻底、正确权限处理,不回避、推卸责任。
对于需要监察、检查、审计的项目,则继续紧急进行,不回避,集中提出解决困难、释放资源、克服困难、障碍及后果的方案,以尽早将项目投入运营,避免浪费、流失。
对于三个国家目标计划,需要集中制定符合各地区、地方实际条件的重点、核心实施计划和方案;避免分散、形式化,优先困难地区、核心贫困区、特别困难乡,并促进资金拨付,包括公共投资达到100%。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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