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监察指出庆和省土地相关多项违规

政府监察指出庆和省土地相关多项违规

政府监察刚刚发布通知,对庆和省境内困难、障碍项目进行监察结论。

颁发投资证书不符合规定

兴盛集团(Golden Bay新城区)项目中,政府监察结论指出,选择投资者实施项目未通过土地使用项目招标,违反了2003年《土地法》和第03号通知的规定。

对于联排住宅、别墅、公寓销售长期土地使用权的投资证书颁发,不符合2003年《土地法》和2013年《土地法》的规定。

监察还结论,庆和省人民委员会同意将N3居民区和安置区基础设施系统项目投资成本(金额13,625,430,698越南盾)和Cam Ranh半岛北旅游区N2支线绿化种植费用(金额1,244,479,000越南盾)抵扣上述项目的土地使用费,不符合2014年《建设法》规定的投资建设成本管理原则。

监察结论还明确指出,在兴盛集团新城区详细建设规划1/500比例项目中,批准调整、补充城市设计,其中批准了一些超出允许建筑密度的项目:结合服务的住宅85%(允许密度约60%),美式别墅地块70%(允许密度约65%)。

“投资者在未获建设厅批准的情况下,签订合作协议出资实施项目;项目进度长期延迟,未能向合作出资方移交土地,潜藏集体投诉风险”,根据政府监察的结论。

基于上述违规,政府总监察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庆和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指导审查土地交付、租赁、土地类型调整、土地使用期限,确保符合土地法律法规。

收回投资者被省人民委员会允许抵扣的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土地使用费。

要求投资者紧急调整详细建设规划1/500比例,提交省人民委员会批准,以符合Cam Lam新城区总体规划。

“要求投资者承诺进度,确保财务能力完成项目。若继续延迟进度,则依法采取投资相关处理措施”——政府总监察建议。

省向企业租赁土地但未招标

政府监察指出庆和省土地相关多项违规

对于Panaroma Nha Trang项目,政府监察结论指出,庆和省人民委员会下属专业机构、芽庄市人民委员会当时未制定安排、处理位于2号Nguyễn Thị Minh Khai(芽庄市Loc Thọ坊)房屋和土地的方案,提交财政部审核以报告省人民委员会,然后向芽庄湾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租赁土地,不符合规定。

庆和省人民委员会向芽庄湾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租赁土地实施项目,但未通过土地使用权招标,违反了2013年《土地法》的规定。

政府监察还明确指出,在向芽庄湾投资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土地时,Panaroma Nha Trang项目不在芽庄市2016年土地使用计划中,不符合2013年《土地法》的规定。

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具体地价以计算土地租赁费,但评估资产和比较资产在使用目的、位置、面积上不相似,不符合第44号决议和第36号通知的规定。

基于这些违规,政府总监察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庆和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检查、审查项目土地使用费计算的具体地价审核、批准,确保正确、足额征收。

指导省专业机构重新确定地价,以确定投资者在调整详细建设规划1/500比例时的财务义务。

政府总监察建议庆和省指导检查、审查投资者已与客户签订买卖合同的13套旅游公寓,其使用目的为商业和服务,以采取处理措施,确保符合项目目标和相关方权益。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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