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1月1日下午,胡志明市交警局(PC08)所属Rạch Chiếc交警队巡逻、检查、处理酒精浓度专项行动。
15时15分,交警巡逻发现M.V.T.先生(53岁,住芹苴市)驾驶摩托车在黄友南街(Tăng Nhơn Phú坊)摇晃不稳,因此停车检查。
经检查,T.先生违反酒精浓度0.450毫克/升呼气(最高级别),他将被罚款800万至1000万越南盾,暂扣驾驶证22至24个月。T.先生表示自己从事建筑工地泥水匠工作。
今天(1月1日)老板给放元旦假一天,所以T.先生被朋友邀请到出租屋从中午11点开始饮酒。饮酒结束后,T.先生自己驾车回家时被交警发现,并制作笔录。
T.先生表示平时他饮酒后不会自己驾车回家。但今天大意,饮酒地点离自己出租屋约2公里,所以自己驾车回家。
“平时我打车回家,今天在朋友家喝酒离出租屋近,所以侥幸自己驾车回家。下次吸取教训,不敢再饮酒后自己驾车了。听到900万罚款太高了,年底了,工资没多少,不知道从哪里拿钱交罚款”,T.先生辩解道。
同日下午,Rạch Chiếc交警也制作了多起白天违反酒精浓度的笔录。13时10分,交警为N.T.L.先生(41岁)制作酒精浓度最高级别0.488毫克/升呼气的笔录。
14时30分,交警为P.Đ.T.先生(47岁)制作酒精浓度0.624毫克/升呼气的笔录。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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