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9日,司法部公布了由其主持起草的《公证法若干条款修订补充草案》的审查文件。
根据司法部,必须公证的交易是重要交易,要求高法律安全性,法律规定必须公证。司法部负责审查、更新和发布必须公证、认证的交易等。
制定《公证法若干条款修订补充草案》旨在最大限度地改革行政程序,降低成本,为民众和企业提供最大便利。
因此,司法部提出了两种修订方案,方向是取消多种强制公证交易,转为自愿、按需公证。
方案1是基本保持现行《公证法》第3条的规定。但进行调整,规定必须公证的交易是法律规定必须公证的交易,不包括法律授权政府规定的交易,如2024年《公证法》的规定。
根据此方案,法令将不规定必须公证的交易,确保必须公证交易的法定原则。
据起草机构称,如果采用上述方向,将有助于减少至少6种目前在各法令中规定必须公证的交易,而不影响现行法律文件和未来将颁布的法律文件中确定必须公证交易的权限和责任。
方案2是修订补充,具体列举必须公证的交易和按需公证的交易。
据此,必须公证的交易包括以下8组:
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地上附着物、地上附着物及土地租赁合同之间的转让、赠与、出资合同,涉及个人之间或个人与非房地产经营组织之间或非房地产经营组织之间;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地上附着物的抵押合同。
土地使用权租赁、转租合同;土地使用权合作经营合同;土地使用人同意建造住房和建筑工程的同意书;共有土地使用权成员同意将土地使用权投入企业的协议。
个人之间或个人与非房地产经营组织之间或非房地产经营组织之间的住房买卖、租赁购买、赠与、交换、出资、抵押合同。
房地产经营合同转让合同,住房、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中建筑面积的买卖、租赁购买合同,交易各方为个人、个人与非房地产经营组织之间或非房地产经营组织之间。
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地上附着物的继承文件;住房继承文件。
监护人选择文件;代孕协议文件。
身体受限者或文盲的遗嘱。
法律规定必须公证的其他交易。
除上述必须公证的交易外,其他交易可自愿、按需公证。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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