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2025/QH15号决议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为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和地上附着物所有权证书(通常称为红皮书、粉皮书)提供了具体指导。

据此,对于转让采矿权或转换企业类型的情况,如果土地使用人已根据2024年《土地法》获得证书,手续将通过变更登记形式进行。
值得注意的是,土地使用权和地上附着物抵押登记现在将直接更新到国家土地数据库中,无需在已颁发的证书上直接确认,有助于简化行政流程。

此外,该决议还明确了与提交文件期限相关的法律之间的统一性。如果2023年《住房法》和2023年《房地产经营法》对买方申请颁发证书的提交期限与2024年《土地法》的变更登记期限规定不同,职能部门将优先执行《住房法》和《房地产经营法》的规定。对于2024年《土地法》第135条第4款规定的特殊情况,土地使用人将获得一份统一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附着物所有权证书。
关于旧文件和托管土地的处理,第254号决议为正在稳定使用土地并持有1993年10月15日之后颁发的临时证书的家庭和个人提供了颁发正式证书的机制。同时,根据2024年《土地法》第7条交付管理的土地面积,如果满足2024年《土地法》第139条的条件,也将考虑颁发证书,以确保民众的合法权益并提高土地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在VNeID上整合红皮书信息的步骤
- 登录VNeID:使用二级身份验证账户,更新至最新版本。
- 进入服务菜单:选择“其他服务” => “向国家机关提供信息”。
- 创建新请求:选择“土地使用权证书”。
- 输入信息:应用程序自动填充个人信息;您输入证书编号、地块地址。如果代申报,需填写登记人信息。
- 上传图片:上传红皮书各页的照片(PDF、JPG、PNG格式,小于3.5MB)。
- 发送请求:勾选确认并点击“发送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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