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紧急逮捕因'不当行为反应'而持杯砸少女头部的男子"事件,许多读者谴责使用硬物击打他人头部的行为。这是危险行为。
更值得注意的是,受害者是一名年轻少女,本应受到尊重和保护,而不是成为凶残和冲动的"目标"。
出门"嚣张"会被迅速处理,民众安心
"直接拿杯子砸头,让一个年纪像自己女儿、孙女的小女孩流血...不配做男人",读者荣光愤怒地说。
还有账户bebo****@gmail.com认为,带着凶残本性,出门"称王称霸",做出缺乏思考的行为必将付出沉重代价。
"对女孩做出不当行为还蛮横无理,应让法律严惩。为职能部门迅速处理此事喝彩,民众出门时更安心,因为此类事件得到关注和快速处理",该账户表示。
账户kimy****@gmail.com也认为,男人若想吸引女性注意,应通过才华和智慧展现,但此人不仅缺乏文化,而且冲动、粗暴。
"希望职能部门严惩藐视法律、轻视他人生命的行为",该账户建议。
读者账户phun****@gmail.com评论上述男子:"品行恶劣、粗暴,怎能轻易打人,希望职能部门严惩以儆效尤"。
对少女施暴是不可接受的
读者阮文福表示,文明社会不接受这种粗暴行为。"我每天都会与我的学生交流,花时间看媒体报道的事件,以调整自己的行为",该读者告诫道。
账户ledu****@gmail.com表达:"怎么还有这种对女性缺乏礼貌、冲动的人!"
读者松提出意见:"暴力行为,尤其是对女性的暴力,是不可接受的"。同样意见,读者青也愤怒:"太粗暴了"。
与此同时,读者武原分析:"用硬物砸他人头部是危及他人生命的行为。应依法严惩以儆效尤"。读者雄也认为砸头已经很严重、恶劣了。
读者四爷分析:"凶残...,在还没人说重话或侮辱自己时,就动手让女孩缝了好几针。这说明下手很重才会流血,需要缝好几针,建议严惩以戒"。
因不当行为反应而打人
1月3日,胡志明市公安参谋室代表表示,胡志明市公安调查警察机关已紧急逮捕裴青平(37岁,住龙福坊),罪名是扰乱公共秩序;同时继续收集资料、证据,以处理故意伤害行为。
1月1日14时,平与朋友到永长坊武文哈路的咖啡馆喝水。在此,平与邓氏阮氏金钗(17岁,住永长坊)发生矛盾。随后,平拿起水杯砸头,造成钗受伤。
与《青年在线》交流时,钗表示,1月1日中午,她与3位朋友进咖啡馆喝水。此时,一名男子与一名女子进店,坐在钗的桌子旁。
随后,钗看到该男子看着她,"抛媚眼"、"嘬嘴"(噘嘴发出类似老鼠的声音)。感到不适,钗与朋友换座位,背对该男子。然而,该男子继续做出上述不当行为。
几分钟后,当钗与女性朋友去洗手间后返回桌子时,该男子仍重复上述行为。钗询问原因,却被该男子站起来反应、辱骂,并用玻璃杯砸头,导致她受伤、大量流血。受害者随后被送往黎文越医院急救,额部缝了4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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