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4日,2026年元旦假期的最后一天,胡志明市交警局(PC08)下属的西北交警站加强了在所负责区域内的巡逻、控制和酒精浓度违规行为的处理。
当天约12时,警方发现一名男子在7号省道(胡志明市泰美乡)骑摩托车时方向盘不稳,有醉酒迹象,于是示意停车检查。然而,该男子未服从,反而加速逃跑。
该男子还伸出脚挑衅执法人员。随后,警方拦停了该男子的车辆,并邀请他到泰美乡公安总部配合工作。
“我不记得名字,也没有亲人,我是从地下钻出来的。我喝了5罐啤酒……”,该男子拒绝接受酒精浓度检测,并对执法人员说。
警方随后对名为N.V.H.(55岁,居住于胡志明市新安会乡)的男子立案,其行为为“不服从酒精浓度检测”,该男子将被处以800万至1000万越南盾的罚款,暂扣驾驶证22至24个月。此外,H.先生还因没有车辆登记证被警方立案。
12时10分,交警继续发现另一名男子在2号省道(胡志明市润德乡)骑摩托车,有可疑迹象,于是停车检查,发现其酒精浓度违规,呼气酒精浓度为0.976毫克/升(是临界值的两倍)。
该男子表示今天有宴会,所以骑摩托车去喝酒,因离家近而大意,自己骑摩托车回家时被交警拦停检查。该男子被立案处以800万至1000万越南盾的罚款,暂扣驾驶证22至24个月。
同一天中午,警方发现L.V.T.先生(35岁,居住于安江省)有醉酒迹象,在胡志明市(原平阳省)西南坊石溪路上行驶,于是停车检查,发现其酒精浓度违规,呼气酒精浓度为0.579毫克/升(临界值)。T.先生也辩称刚参加婚礼回来,因太高兴而“饮酒过量”。T.先生被立案处以800万至1000万越南盾的罚款,暂扣驾驶证22至24个月。
随后,警方发现N.T.Đ.先生(52岁)在胡志明市西南坊609号路上行驶不稳,于是停车检查。经检查,Đ.先生的酒精浓度违规,接近临界值的三倍。他被立案处以800万至1000万越南盾的罚款,暂扣驾驶证22至24个月。
T.先生表示今天是周末加上假期,朋友邀请去家里喝酒。宴会结束后,T.先生认为道路空旷,车辆少,所以自己骑摩托车回家,被巡逻警方发现。
同一天下午,警方还发现N.M.Đ.(23岁)酒精浓度违规。Đ.先生表示今天有亲戚邀请参加宴会,所以“喝得有点多”。
经过数小时的巡逻和控制,西北交警站已处理了数十起酒精浓度违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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