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明天1月5日上午,河内市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前食品卫生局(卫生部)局长阮清峰(生于1963年)和陈越娥(生于1974年)涉嫌受贿罪。

同样罪名下,两名前副局长包括:阮雄龙(生于1964年)和杜友俊(生于1973年);黎黄(生于1973年),前疾病预防局副局长;丁光明(生于1974年),前食品卫生应用与培训中心主任;以及其他28名被告被提审。此案中另有21名被告因行贿罪被提审。
根据调查文件,从2018年到2024年期间,第15/2018/NĐ-CP号法令生效后,关于保健食品组的注册和产品公告的规定仍然笼统,不够具体,缺乏详细的流程、技术标准和档案组成指南。
这导致企业在执行产品公告程序时遇到许多困难和困惑;权威机构在接收、检查和评估档案过程中也遇到障碍。
作为卫生部食品卫生局局长,2018年9月,阮清峰主持了局党委和领导会议,并一致同意将食品卫生应用与培训中心和标准管理与检验科的任务分配给产品管理科,负责审核产品公告注册档案。
在上述会议后,并与各单位领导交换意见后,阮清峰统一了让专家在审核产品公告注册档案过程中收取额外费用的方针,超出规定费用。每套档案金额从500万越南盾到1000万越南盾不等,平均每套档案700万越南盾。
按照局长阮清峰的方针,从2018年到2024年,食品卫生局的专家在颁发产品公告接收函和GMP标准工厂证书时,共收取了组织和个人总计940亿越南盾。
前局长也同意分赃非法所得。因此,被告峰从中心审核的每套档案中分得250万至300万越南盾,从标准管理与检验科审核的每套档案中分得100万至150万越南盾,从产品管理科审核的每套档案中分得150万至200万越南盾。
如果副局长直接签署产品公告注册接收函,则副局长每套档案收取150万至200万越南盾。而被告峰每套档案只收取100万至150万越南盾。
科长、中心主任每套档案收取100万至150万越南盾。副科长、中心副主任每套档案收取50万至100万越南盾。审核专家1每套档案收取70万至100万越南盾。审核专家2每套档案收取30万至50万越南盾。
通过这些手段,被告阮清峰本人获利近440亿越南盾,包括435亿越南盾与公告档案相关;3.3亿越南盾与GMP颁发相关。
对于被告陈越娥(前副局长,从2018年7月到2024年9月,后任局长),她经常让档案过期,不批准或退回档案,理由不明确。被告娥要求下属传达专家向个人收费,每套档案至少给她200万越南盾,并获利超过80亿越南盾。
被告阮雄龙(前副局长)收取86亿越南盾,为个人和组织申请接收函和GMP标准工厂证书提供便利。被告杜友俊(前副局长)受贿43亿越南盾。
(编译:李程;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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