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因在芹苴猥亵3名女童被判刑,又在永隆继续猥亵女童

刚因在芹苴猥亵3名女童被判刑,又在永隆继续猥亵女童

1月5日,永隆省公安厅消息称,已送达对范维新(32岁,居住在永隆省茶温乡)的起诉决定,起诉嫌疑人并下令暂时拘留,以调查“对16岁以下人员实施猥亵”的行为。

根据案件档案,2025年10月27日,V.N.N.Q.(8岁,居住在六仕成乡富兴村)前往同村朋友家玩耍。当Q.正在回家的路上时遇到了新,新突然将Q.带到附近房屋后方实施猥亵行为。

此前,大约在2023年3月,新还对芹苴市丰田县佳春乡(现为芹苴市丰田乡)的3名16岁以下受害者实施了猥亵行为,被芹苴市公安调查警察机关决定立案、起诉嫌疑人,并下达禁止离开居住地的命令。

2025年12月,芹苴市人民法院对猥亵3名受害者的案件进行了二审审理,判处范维新因对16岁以下人员实施猥亵罪有期徒刑3年6个月。

然而新并未悔改,并在六仕成乡继续实施犯罪行为。

目前,永隆省公安调查警察机关正在继续调查,完善档案,依法处理新。

(编译:张悦;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73709/

(0)
上一篇 3天前
下一篇 3天前

你可能喜欢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