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提议规定公寓必须设置电动车停放区和充电区

建设部提议规定公寓必须设置电动车停放区和充电区

据此,该部提议修订国家公寓技术标准——QCVN04:2021/BXD,补充规定要求新建公寓项目必须设置:电动车停放区、电动车充电区、电池更换区以及针对电动车的防火规定。

具体而言,在公寓内设置电动车停放区必须位于项目已批准的面积范围内。若无法在室外或地面设置,则安排在公寓内的停车位。

公寓楼内的电动车停放区必须靠近出入口,靠近坡道。若设置在地下室,必须便于通风和消防力量接近。

同样根据建设部的提议,电动车停放区需要单独分区并保持安全距离,将电动车停放区与使用内燃机的车辆停放区分开。区分电动汽车停放区和两轮电动车停放区。

保持各停车区之间至少2米的间隔距离,若无法保证上述距离,必须使用不燃材料建造的实心墙或隔板,高度至少2米。

电动车停放区的面积计入公寓停车总面积,通往电动车停放区的交通必须便利,不得妨碍车辆和行人通行。

此外,电动车停放区的消防系统必须安装通过识别温度、烟雾和火焰图像的早期火灾探测监控摄像头系统。必须有与电动车火灾爆炸特性相适应的火灾爆炸事故处理方案。

排烟通风系统必须确保烟雾层下缘高度不低于QCVN 06:2022/BXD附录D的规定。

电动车停放区的电力系统必须确保为各负载提供足够的运行功率。

电动车停放区的照明系统必须有足够的亮度并均匀分布以防止眩光,并配备齐全的事故照明系统、同步的疏散指示标志。

必须安装齐全的允许停放车辆类型标志、划线、规定牌和直观的安全警告。

对于新建公寓,建设部提议必须为居民设置电动车停放区,满足地方绿色交通工具转型路线图。

对于现有公寓,设置电动车停放区取决于实际空间组织和基础设施技术条件。

此外,对于电动汽车充电区,建设部提议补充规定电动车充电区必须与其他区域分开,保持各充电区之间2米的距离,每个充电区不得设置超过20个充电位。

一个充电隔间的面积若设置在地面不得超过1,500平方米,若在地下室不得超过1,000平方米。各隔间必须通过防火隔墙、安全间距或等效技术解决方案进行分隔。

而对于两轮电动车充电区,一个区域内最多可设置150个充电位。每个隔间的面积若在地面不得超过500平方米,若在地下室不得超过300平方米。该区域必须有直接通往室外的疏散通道和独立的通风系统。

对于电动车电池更换区,建设部提议不得设置在公寓楼内,必须安装在便利位置,不妨碍交通。

根据建设部的数据,全国约有670万辆汽车,其中约20万辆为电动汽车。与此同时,全国约有7,000万辆摩托车,其中约300万辆为电动摩托车。

(编译:张悦;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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