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5日下午,国家主席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国家主席签署的国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13项法律。
其中,《人口法》将于2026年7月1日生效。值得注意的是,据卫生部副部长阮氏莲香表示,该法律与《人口条例》相比有许多新规定,包括维持替代生育水平的措施。
包括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情况,女性劳动者的产假为7个月;男性劳动者在妻子生育时可享受10个工作日的假期;
为人口极少的少数民族妇女提供生育时的财政支持。为生育率低于替代水平的省、市妇女提供生育时的财政支持。为35岁前生育两个孩子的妇女提供生育时的财政支持;
根据住房法规定,优先购买、租购或租赁社会住房,适用于有两个及以上亲生子女的人;
其他措施由政府决定。
此外,根据预算平衡能力,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省级地方政府可以规定高于政府规定的支持水平。
新法律还补充了减少出生性别失衡的规定。具体而言,法律禁止以任何形式选择胎儿性别;禁止通知或透露胎儿性别,除非卫生部长规定用于诊断和治疗与性别相关的疾病。
法律还鼓励将不重男轻女、不选择出生性别的内容纳入社区公约和规定。
同时,规定对通知或透露胎儿性别以进行堕胎的行为暂停其行医资格,并根据医疗法规定执行暂停行医。
法律还补充了适应人口老龄化的规定。包括主动为老年做准备,如健康、财务、心理准备;参与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参与学习,提升知识和技能,以维持身心健康和社会功能;参与支持照顾老年人的活动。
规定照顾老年人,发展多样化的老年人照顾形式,如自我照顾、家庭和社区照顾等。

关于根据住房法规定优先购买、租购或租赁社会住房给有两个及以上亲生子女的人的更多信息,卫生部人口司副司长范武煌表示,法律中的主要政策具有一般原则性。
关于维持替代生育水平的政策,范武煌表示,除了框架性、基础性和长期性规定外,还有具体规定。包括补充根据住房法规定购买、租购或租赁社会住房的对象。
他透露,法律中已对《住房法》的一些条款进行了非常具体的修改。据此,详细修改了第76条关于享受社会住房支持政策的对象,以及第77条关于实施社会住房支持政策的形式。
目前,该部正在建议政府制定卫生部的法令和通知,以指导法律实施。
其中包括与建设部合作,制定修改和补充2024年第5号通知的通告,该通知详细规定了《住房法》中关于证明享受社会住房支持政策的对象和条件的文件样本。预计在2026年5月15日前完成。
(编译:李程;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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