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监察刚刚发布关于庆和省境内困难、障碍项目监察结论的通知。
项目实施未通过土地使用权拍卖
据政府监察,位于范文同路25-26号(北芽庄坊)的酒店、服务与公寓综合体项目由芽庄湾股份公司作为投资方,总投资额超过2,052亿越盾。
目前投资方已售完704套公寓并投入运营,但购房客户尚未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
政府监察结论指出,在根据规定征求财政部和庆和省人民委员会意见后,国防部未编制关于范文同路25-26号土地房产的重新安排、处理方案提交政府总理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监察确定国防部通信司令部同意将范文同路25-26号地块转让给庆和省人民委员会,以便交付给投资方实施项目,未通过土地使用权拍卖,这违反了2003年《土地法》、第09/2007/QĐ-TTg号决定以及政府总理2008年11月4日关于国防土地使用机制的第1869/TTg-KTN号文件第4条的规定。
庆和省人民委员会将土地交付给芽庄湾股份公司实施项目未通过土地使用权拍卖,违反了2003年《土地法》和第09/2007/QĐ-TTg号决定的规定。
政府监察还结论,庆和省人民委员会批准用于计算项目土地使用费的具体土地价格低于该省2014年公布的土地价格。
庆和省人民委员会同意芽庄湾股份公司将总计72亿越盾的补偿、补助款抵扣项目土地使用费(其中55亿越盾给国防部;17亿越盾给成成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和CYBEER有限责任公司)不符合第45/2014/NĐ-CP号法令的规定。
庆和省人民委员会在项目调整1/500详细建设规划时,也尚未根据第45/2014/NĐ-CP号法令若干条款的指导规定确定土地价格,以确定投资方的财务义务。
上述违规行为的责任属于2010-2014年期间的国防部、通信司令部、指挥-信息技术军官学校及相关组织、个人;庆和省人民委员会、资源与环境厅、财政厅、庆和省税务局、各相关时期的组织、个人以及投资方。
建议国防部检查、审查投资方补偿的72亿越盾使用情况
基于上述违规行为,政府总监察建议国防部指导检讨、明确责任,以处理与本项目违规行为相关的集体、个人、组织、单位。
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庆和省人民委员会主席组织检讨、明确责任,根据规定处理与监察结论中所述违规行为相关的各时期集体、个人。
政府总监察还建议国防部检查、审查芽庄湾股份公司补偿、补助的72亿越盾(55亿越盾给国防部,17亿越盾给成成旅游有限责任公司、CYBEER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使用情况,这些款项已获庆和省人民委员会同意抵扣项目土地使用费。
其中检查、明确对成成旅游有限责任公司、CYBEER有限责任公司(17亿越盾)的补偿、补助,存在预算流失风险,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违法行为则按规定考虑、处理。
政府监察还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庆和省人民委员会主席从投资方芽庄湾股份公司收回72亿越盾归国家预算,因为抵扣项目土地使用费不符合规定。
检查、审查项目的土地价格审定、批准工作,执行确定土地价格以收取项目土地使用费,确保正确、足额收取。紧急批准土地价格,以根据规定确定投资方的财务义务,因为项目调整了1/500详细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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