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榴莲、火龙果、柚子等作物害虫防治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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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种植与植物保护局表示,农业与环境部副部长黄忠刚刚签署发布了关于越南允许使用的植物保护剂名录和越南禁止使用的植物保护剂名录的第75/2025/TT-BNNMT号通知。

根据种植与植物保护局,2025年越南允许使用的植物保护剂名录新增了17种新活性成分,其中6种为生物植物保护剂,其余为安全有效的新活性成分。

注册进入名录的生物植物保护剂数量为55种,占新增注册植物保护剂总数的8.15%。

2025年越南允许使用的植物保护剂名录新增了一些用于防治高价值出口作物如榴莲、火龙果、柚子等害虫的药物。

此外,该名录还新增了许多效果良好、剂型先进的药物,如OD、EW、WG等,特别是注册用于蔬菜、水果、茶叶的药物均具有较短的隔离期和较低的毒性。

另外,该名录还新增了许多采用无人机等先进使用方式的药物。

这是推动农业生产数字化转型的科技应用之一,是为农业向智能化、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的突破性步骤,满足新阶段结构调整的要求。

第75号通知提议从越南允许使用的植物保护剂名录中移除卡波硫磷苯虫威两种活性成分。

卡波硫磷是根据《鹿特丹公约》秘书处关于国际贸易中某些危险化学品和植物保护剂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第61号通知,已被列入《鹿特丹公约》附录三的活性成分。

而苯虫威是一种对人类健康、牲畜、生态系统和环境具有高风险影响的活性成分。

这两种活性成分在通知生效后有两年的过渡使用期,之后将从越南允许使用的植物保护剂名录中移除。

未来,农业与环境部将继续审查并移除对人类健康、牲畜、生态系统和环境具有高风险影响的植物保护剂,将其从越南允许使用的植物保护剂名录中删除。

这一审查和移除工作对管理和使用植物保护剂、保护人类健康、环境、生态系统、提高农产品质量、促进可持续农业和国际一体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青年在线》报道,农业与环境部副部长黄忠刚刚签署发布了关于越南允许使用的植物保护剂名录和越南禁止使用的植物保护剂名录的第75/2025/TT-BNNMT号通知。

据此,越南允许使用的植物保护剂名录包含2,222种活性成分和5,687个商品名(药物名称)。与第03/2025号通知相比,草案新增了12种活性成分和617个商品名。

越南禁止使用的植物保护剂名录仍保留31种活性成分,如2.4.5 T、克菌丹、敌菌丹、甲胺磷、艾氏剂、克百威、氯丹、甲基对硫磷、乙基对硫磷、六六六、林丹等。

值得注意的是,第75号通知规定,含有卡波硫磷活性成分(属于杀虫剂类别)的植物保护剂将不允许进口,仅可在通知生效后生产3个月,并销售和使用2年。

进口越南允许使用的植物保护剂名录中含有卡波硫磷活性成分(《鹿特丹公约》附录三中的化学品)的植物保护剂,将按照对外贸易管理法律法规执行。

(编译:张悦;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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