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金牌得主可获得高达490亿越南盾的奖励

1月5日下午,来自文化、体育与旅游部的信息显示,政府副总理梅文正已签署并颁布第349号法令“关于集中训练、参赛的体育队成员制度与政策的规定”。

该法令于2025年12月30日签署,并将自2026年2月15日起立即生效。

此前,据《青年在线》报道,2025年根据政府的指示,文化、体育与旅游部已坚决修改与运动员、体育教练制度相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此前,体育教练、运动员的制度政策正在三个不同的文件中规定,具体为:1. 2018年第152号法令包括以下政策:工资;训练、比赛支持费...;2. 2019年第36号法令规定以下制度、政策:健康护理、伤病治疗;保障文化学习...;3. 财政部2020年第86号通知详细规定了对高水平体育教练、运动员的特殊营养制度。

这些文件中的规定内容尚未同步、统一。因此,将上述文件中关于体育教练、运动员的制度、政策规定整合为一个新法令(现为第349号法令),已形成一套贯穿运动员、教练从被选拔培训到体育生涯结束的制度政策链。

第349号法令将取代上述文件,为越南专业体育运动员、教练的生活带来重大突破。

具体而言,体育运动员、教练的工资将翻倍,营养费增加,奖牌奖金增加。对于特别有才华的运动员,第349号法令也帮助他们获得国家的高待遇。

奥运金牌得主可获得高达490亿越南盾的奖励

根据第349号法令,国家体育队主教练将获得110万越南盾/人/天的工资。这样,一名主教练平均每月可获得2860万越南盾(每月26个工作日)。国家队的教练平均每月也将获得1950万越南盾/人。

对于国家队运动员,他们将获得55万越南盾/人/天的工资,相当于每月1430万越南盾/人(旧制度约为每月700万越南盾/人)。

关于营养制度,国家队运动员将享受40万越南盾/人/天的制度(而非旧制度的32万越南盾)。

此外,被征召入国家体育队以准备参加东南亚运动会、亚运会、亚洲残疾人运动会、奥运会和残奥会的教练、运动员,将在不超过90天的时间内享受60万越南盾/人/天的营养制度。

被征召入国家体育队并有能力在亚运会上获得金牌、在青年奥运会上获得金牌、有能力达到参加奥运会标准的教练、运动员,以及达到参加残奥会标准的教练、运动员,将享受80万越南盾/人/天的营养制度。

第349号法令在运动员奖牌奖金制度方面有突破。具体而言,获得奥运会金牌并打破纪录的运动员将总共获得49亿越南盾,其中包括35亿越南盾的金牌奖金和14亿越南盾的破纪录奖金。

奥运会银牌获得者将获得22亿越南盾,铜牌获得者将获得14亿越南盾。

获得青年奥运会金牌、银牌、铜牌的运动员分别获得以下奖金:4亿、2.5亿、1.5亿越南盾,如果打破赛事纪录则额外获得1.5亿越南盾。

获得亚运会金牌、银牌、铜牌的运动员分别获得以下奖金:2.8亿、1.7亿、1.1亿越南盾,如果打破纪录则额外获得1.1亿越南盾。

获得东南亚运动会金牌、银牌、铜牌的运动员分别获得以下奖金:5400万、3000万、2400万越南盾,如果打破纪录则额外获得2400万越南盾。

对于获得残奥会金牌、银牌、铜牌的残疾运动员,分别获得以下奖金:22亿、14亿、8.5亿越南盾,如果打破纪录则额外获得8.5亿越南盾。

获得青年残奥会金牌、银牌、铜牌的残疾运动员分别获得以下奖金:2.25亿、1.5亿、1亿越南盾,如果打破纪录则额外获得1亿越南盾。

获得亚洲残疾人运动会金牌、银牌、铜牌的残疾运动员分别获得以下奖金:1.6亿、1亿、6000万越南盾,如果打破纪录则额外获得6000万越南盾。

获得东盟残疾人运动会金牌、银牌、铜牌的残疾运动员分别获得以下奖金:3000万、1800万、1200万越南盾,如果打破纪录则额外获得1200万越南盾。

奥运金牌得主可获得高达490亿越南盾的奖励

根据第349号法令,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除了每月1430万越南盾/人的工资外,还将享受为期4年(按赛事周期计算)的特殊运动员额外制度。

- 具体而言,获得奥运会金牌、银牌、铜牌的运动员每月分别额外获得相当于4000万、3000万、2000万越南盾/人。

- 获得亚运会金牌、残奥会金牌的运动员每月也额外获得2000万越南盾/人。

- 获得残奥会银牌的运动员每月额外获得1500万越南盾/人。

- 通过资格赛参加奥运会、获得残奥会铜牌的运动员每月额外获得1000万越南盾/人。

(编译:Ivy;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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