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要求在一公顷以上工地安装摄像头和传感器以监测粉尘

河内要求在一公顷以上工地安装摄像头和传感器以监测粉尘

根据第372号计划,河内市人民委员会要求各厅局和乡镇人民委员会实施多项措施,以解决空气污染问题,其中包括防止建筑工地粉尘扩散。

“加强并提高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审查和批准质量,以及为投资项目和市内运营机构颁发环境许可证,根据市人民委员会的授权和分级进行。”

“在审查、批准和颁发许可证过程中,严格要求和规定环境保护责任和废物处理,特别关注那些具有较大环境污染风险的投资项目、生产、商业和服务机构”,计划内容指出。

据此,职能部门必须根据其职责和任务,定期在市内进行环境保护的检查、监督和后续检查。

重点检查和监督高风险行业,这些行业可能污染土壤、空气、水源,以及如焚烧垃圾、稻草和农业副产品等露天焚烧活动。

河内市人民委员会要求坚决处理所有违规行为,根据权限或建议处理超出权限的情况,或将涉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案件档案移交给调查机构。

对于乡镇人民委员会,加强监督,要求100%的建筑工地必须采取严格的粉尘控制措施,如遮挡、车辆离开工地时清洗、喷雾降尘等。

建筑废弃物必须覆盖或密封在工地堆放处,运输时确保不向环境扩散粉尘。在100%规模超过一公顷的工程中建立粉尘监测系统,如传感器、摄像头等。

同时,研究和试点在集中居民区和高层建筑中应用固定喷雾降尘技术。

公开上传有关环境保护活动的信息,列出那些造成污染、未安装自动连续监测设备或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机构名单。

(编译:张悦;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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