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务部部长杜清平已回应宣光省选民在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前提交的建议。
选民建议颁布文件,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成立村、街道居民小组。具体而言,乡以下是村,坊以下是街道居民小组。
对此,杜清平部长表示,政治局、书记处的第186号结论已包含要求紧急颁布关于村、街道居民小组的标准及程序、手续的规定。
2025年8月31日,政府已颁布关于实施和运行两级地方政府模式的第268号决议。
其中,内务部被指派主持并与相关部委、行业及地方配合,制定并提交政府颁布关于村、街道居民小组的标准及程序、手续的规定。
指导安排、调整非专职活动人员,以便各地组织实施。
内务部正在研究制定关于村、街道居民小组的组织与活动以及对非专职活动人员的若干制度、政策的法令草案,以提交政府审议决定。
内务部部长表示将记录宣光省选民的建议,以便在制定、提交颁布该法令的过程中向有权限的级别报告。
此前,2025年12月,内务部副部长张海龙已签署文件发送给各省、市人民委员会,指导关于村、街道居民小组的组织与活动的若干内容。
为确保基层政治体系的稳定,服务于第十六届国会代表和2026-2031任期各级人民议会代表的选举准备工作,基于一些地方的意见,内务部建议各省、市人民委员会执行关于村、街道居民小组的组织与活动的若干内容。
其中,关于村、街道居民小组的组织,内务部表示,根据政治局、书记处的第163、186、210号结论,暂时维持乡级行政单位的各村、街道居民小组,直至政府根据政治局和书记处的结论颁布关于调整村、街道居民小组的规定。
内务部的文件还指导关于村长、街道居民小组组长的任期。
据此,根据地方的实际条件、人事情况以及村长、街道居民小组组长任期结束的时间点,各省、市人民委员会指导乡、坊、特区人民委员会主席按照现行规定完善村长、街道居民小组组长等职务。
若有必要服务于选举工作或为确保村、街道居民小组的组织与活动的稳定、连续性,省、市人民委员会考虑决定延长本省、市范围内的村长、街道居民小组组长的任期,或指导乡、坊、特区人民委员会主席考虑决定任命临时村长、街道居民小组组长,以确保维持活动。
延长任期或任命临时村长、街道居民小组组长的时间执行至政府根据政治局和书记处的结论颁布关于调整村、街道居民小组的规定为止。
(编译:Jon;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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