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省调整土地价格表,自2026年1月1日起贴近市场价格

广南省调整土地价格表,自2026年1月1日起贴近市场价格

自2026年1月1日起,广南省范围内的土地价格表正式调整,多种类型土地价格显著上涨,其中农业用地平均上涨1.58倍,而非农业用地平均上涨1.12倍。

此次调整是在广南省人民议会通过决议后实施的,该决议规定了确定各类土地位置的具体标准、价格表中的土地位置数量,并发布了自1月1日起在全省统一首次应用的土地价格表。

该决议是在2020-2024年土地价格表于2025年12月31日失效后制定的。

值得注意的是,合并后,广南省目前有96个县级行政单位,地界和发展空间发生了许多变化。

因此,制定新的土地价格表旨在统一应用方法,作为确定土地价格的基础,用于土地征收、土地分配、土地租赁以及计算土地相关财务义务的情况。

根据决议,土地价格表主要针对农业用地和非农业用地两大组别。

其中,农业用地分为5个区域,对应城市、农村、山区和海岛地区。

每个区域进一步分为3个位置,基于地块是否临接大路、小于5米的小路或不临接道路。

新价格表显示,农业用地平均上涨1.58倍,其中东部地区上涨1.14倍,而西部地区上涨高达2.02倍。

对于非农业用地,平均上涨幅度为1.12倍,西部地区的40个乡、坊上涨1.11倍,而东部地区的56个乡、坊和特别区上涨1.13倍。

非农业用地价格基于技术基础设施、社会基础设施、生产-经营优势以及到政治、经济、商业中心的距离来确定。

这类土地分为3个位置,与特定道路、路段或区域相关联。

广南省调整土地价格表,自2026年1月1日起贴近市场价格

特别是商业-服务用地和非农业生产用地继续保持在住宅用地相应水平的40%和30%;工业园区、产业集群用地基本稳定。

一些特殊类型的土地,如矿产资源用地、防护林用地、特殊用途林地、集中养殖用地等,其价格根据与邻近区域同类土地位置相当的原则确定。

根据广南省人民委员会,应用新的土地价格表将简化土地征收时的具体定价环节,从而缩短土地清理时间,保障人民权益,增加财政收入。

同时,这能更准确地反映土地市场价格,限制投机和转让中的欺诈行为,在广南省形成新的土地价格基准。

(编译:Eric 越南网;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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