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6日,金瓯省人民检察院表示已批准起诉犯罪嫌疑人、对黎陈草薇(32岁,住金瓯省新成坊)的拘留令,以调查其诈骗侵占财产行为。
根据初步调查结果,2002年,当薇还是金瓯省一家银行分行的员工时,她利用职务之便散布关于有人需要银行到期资金的虚假信息。
相信这些信息后,许多人将钱交给薇,随后被侵占。
收到钱后,薇用于个人目的然后辞职,离开当地前往胡志明市生活。直到2025年,职能部门才收到与该事件相关的举报。
核实过程中,金瓯省公安厅调查警察机关确认薇侵占的总金额超过10亿越南盾,有充分依据起诉案件、起诉犯罪嫌疑人并拘留。
目前,由于出现更多举报,涉及犯罪嫌疑人在银行工作期间实施的相同银行到期诈骗方式,案件正在继续扩大调查。
(编译:Cici;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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