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6日下午,胡志明市公安局交警局(PC08)所属的Rạch Chiếc交警队传唤了N.T.T.(28岁,居住在胡志明市Dĩ An坊)就其在驾驶时双手脱把、驶入禁行路段、使用手机的录像进行问话。
在Rạch Chiếc交警队,T.承认录像中的人正是自己。T.表示录像拍摄于2023年,直到最近几天他才剪辑并上传到社交媒体TikTok上。
T.分享说他经常拍摄日常生活录像上传到个人页面,以吸引注意,让更多人知道他的个人页面,增加关注者数量。
交警对T.的“双手脱把”行为立案,将处以700万越南盾罚款,附加处罚形式为没收车辆。
交警还对T.驶入禁行路段的行为立案,将处以250万越南盾罚款;对驾驶时使用手机的行为立案,将处以90万越南盾罚款,并扣除驾驶证4分。
此外,交警还对车辆没有消音装置的行为立案,将处以250万越南盾罚款;车牌被遮挡的行为立案,将处以500万越南盾罚款……
此前同一天,社交媒体上正在传播一段录像,记录了一名年轻男子驾驶摩托车时双手脱把、使用手机并驶入禁行路段的情景。
经核实,事件发生在杜梅路,靠近Sóng Thần 9立交桥路段(毗邻胡志明市Dĩ An坊和Tam Bình坊)。
录像由该男子自己安装在车上的摄像头拍摄,描述在驾驶经过多条路段时,该年轻男子高速驶入禁行路段,用手使用手机,值得注意的是双手脱把。
该年轻男子自己拍摄录像并上传到社交媒体TikTok,配文“2025年底的一个早晨”。
胡志明市公安局交警局(PC08)所属的Rạch Chiếc交警队协调相关单位迅速介入核实,传唤司机问话以按规定处理。


(编译:李程;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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