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主席陈青敏刚签署通过第112/2025号决议,自2026年初生效,关于行政单位的标准。
与旧规定相比,2025年决议重新设计标准结构,明确区分农村和城市行政单位,侧重于为各类行政单位确立基础性的“合格”门槛。
新决议的最大变化在于城市标准。不再像以前那样细分为中央直辖市、省辖市、市镇、郡等多种类型,新决议重新设计为专注于两个级别,以按新模式进行标准化。
对于中央直辖市,人口标准提升至最低250万人,取代旧规定的100万人。最低面积提升至2500平方公里,而旧规定为1500平方公里。此外,城市必须达到城镇化率45%,这是首次补充的标准。此外,城市至少有30%的乡级行政单位是坊,已被认定为一级城市,并发挥国家级或区域级综合中心作用。

决议补充了针对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结构和水平的强制性指标体系;如要求不接收中央预算的补充平衡,工业服务业比重达到80%;人均收入和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对于坊,新决议也将人口门槛提升至21000人,显著高于以前的5000–15000人。经济结构、非农劳动力比例、预算收支和人均收入等标准被直接规定,取代了以前的详细评分方式。
对于农村省份,山区省份的人口标准为90万,其他省份为140万;山区省份面积必须至少8000平方公里,其余省份为5000平方公里。
省份必须有符合国家五年发展计划的社会经济发展方向;至少有一个城市达到二级城市标准。根据旧规定,省份仅要求县级行政单位的数量,并不直接与城市发展质量挂钩。
对于乡级,新决议大幅提升非山区、海岛乡的人口门槛,从8000人升至16000人。非特殊区域乡的最低面积仍保持在30平方公里。山区和海岛乡确立了单独的面积和人口门槛,以适应自然和居住的特殊条件。
这种调整显示了减少小规模乡数量的导向,同时对平原、快速城镇化区域的乡提出更高的人口规模要求。
第112/2025号决议还详细规定了设立、解散、合并、划分行政单位和调整边界方案的内容。据此,每个方案必须包括5个强制性部分和附录,其中包括现状地图、方案地图、反映相关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条件的纪录片。
与以前相比,新决议更详细地规定了行政单位的命名和更名。名称必须简短、易记,符合历史文化传统,并获得当地人民同意。省级行政单位名称不得与全国任何同级单位重复;乡级名称不得在省级范围内重复。如果不涉及边界调整的更名,必须单独制定方案,充分评估影响,而不是像以前那样简化执行。
第112/2025号决议确认,在决议生效前已形成的行政单位无需按新标准重新评估。边界调整导致面积变动不超过20%且不改变行政单位数量的情况,也免于重新评估标准。
在通过前讨论该决议时,国会副主席阮克定表示,在此背景下颁布该决议是必要的,因为《地方政府组织法》和城市体系已发生变化。决议旨在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管理,而不是为了继续调整行政单位。
他说,目前全国有34个省、市和3321个乡级单位,未来多年内,有权机关尚无继续拆分或合并的打算。
(编译:Cici 越南网;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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