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人包括范春桥,34岁;阮进达,34岁;陈世进,31岁;黎德坚,26岁;陈维玉,26岁和范孟雄,26岁(均居住于宁平省)。
据调查机构称,上述6人曾向多人借钱300万越南盾,还款期限为25天,每人每天还款15万越南盾。在交付借款时,他们扣除了15万越南盾的借款费和30万越南盾的提前两天还款。
自2025年6月起,当借款人无力还款或逃跑时,该团伙向借款人位于高朗坊、拉普沃社、莱翁社、美贵社、安隆社和新隆社的家中或其亲属家中投掷啤酒瓶、污物和泼油漆,以威胁、施压要求还款。
同塔省公安刑事警察局表示已核实事件并收集违规证据进行处理。
至12月16日,该局与安江省平和乡公安配合,在和平乡租住的旅馆中逮捕了6人(桥、达、进、坚、玉和雄)。搜查旅馆时,公安查获了多桶油漆、虾酱、摩托车及其他相关物品。
(编译:张悦;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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