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7日,同奈省公安通报,乡、坊公安不得擅自巡逻、处理交通安全领域的行政事务。
据同奈省公安称,近期通过掌握情况,特别是民众反映,一些乡、坊公安的秩序警察在村际、乡际道路上巡逻、检查交通安全秩序,违反规定。这影响了民众参与交通的心理。
为了让民众更清楚地了解巡逻、检查和处理交通安全领域行政违法行为的队伍,同奈省公安向民众通报。
根据法律规定和公安部的指导文件,以及省公安的计划,目前只有交通警察(同奈省公安)被组织在辖区内巡逻、检查、确保交通安全秩序。
“乡级公安的秩序警察不得按照专题、交通安全秩序领域进行巡逻和处理行政违法行为。
只有当交通警察有计划调动时,乡级公安的秩序警察才能根据经权威机构批准的计划参与巡逻、检查。
因此,同奈省公安通知民众知晓并严格遵守参与交通时的规定。如有新规定,省公安将通知民众”,同奈省公安明确指出。
同奈省公安希望收到民众反馈
为帮助建设同奈省公安队伍日益廉洁、强大并正确执行法律规定,同奈省公安非常希望收到民众的反馈。
如果发现乡级公安的巡逻、检查活动不符合上述权限,敬请民众通过热线电话0993.391.112分享信息。
(编译:Eric 越南网;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75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