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是建设部部长发布的第40/2025号通知中值得注意的规定,该通知规定了机动车辆、专用摩托车检验服务价格管理机制和政策,首次检验免费,自1月20日起生效。
通知规定,机动车辆、专用摩托车检验结果不符合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必须重新检验。重新检验的服务价格计算如下:
如果车辆在同一天重新检验:每次重新检验的服务费最高收取检验中心具体服务价格的50%。
如果车辆在其他日期或由其他检验中心重新检验,则检验服务费收取检验中心具体服务价格的100%。
目前,财政部第55/2022号通知关于机动车辆、专用摩托车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检验服务价格规定:
未通过检验的车辆需在当天维修保养后重新检验,第1次和第2次重新检验免费;如果从第3次起重新检验,每次重新检验收取规定价格的50%。
如果重新检验在首次检验之日起1天后且在7天内(不包括制度性休息日)进行,每次重新检验收取服务价格的50%。
如果重新检验在首次检验之日起7天后(不包括制度性休息日)进行,则检验价格按首次检验计算。
根据通知起草组的解释,第40/2025/TT-BXD号通知规定车辆当天返回检验时收取50%服务费,旨在提高车主在两次检验期间保养、维修车辆的主动性,并限制检验中心的拥堵。
目前,各检验中心使用共享系统检查车辆检验信息,因此可以防止车辆在一个检验中心未通过检验,却到另一个检验中心重新检验以规避额外费用的情况。
第40/2025号通知规定,如果客户要求在检验中心外提供车辆检验服务,客户必须向检验中心支付额外费用,包括:住宿、交通、通讯、检验设备运输、停车场租赁、设备拆卸安装费用。这些费用根据检验中心实际发生的成本确定,符合现行规定。
如果检验员已到达现场在检验中心外提供车辆检验服务,而客户取消服务请求,客户仍需支付上述额外费用。
(编译:Ivy;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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