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林同省人民委员会的处罚决定,该面包店存在加工、供应和销售导致中毒的食品行为,影响5人以上健康但尚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
此外,面包店老板还违反了街头食品经营中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的规定。
基于上述行为,林同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对该面包店老板处以总计9200万越南盾的行政罚款。
除主要处罚形式外,店主还被暂停全部食品加工、经营和供应活动,为期4个月。
关于补救措施,面包店老板必须回收并销毁所有导致中毒的食品,同时承担与处理中毒事件、受害者检查和治疗相关的所有费用。
实施补救措施的期限为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30天内。
此前,2025年12月13日上午,食品安全卫生局收到安福综合医院(潘切坊)关于多起疑似食物中毒入院病例的信息。
入院患者均出现腹痛、多次腹泻、恶心、多次呕吐、发烧等症状。医院诊断为肠道感染——疑似食物中毒。
通过初步流行病学调查,所有入院病例均表示在潘切坊阮氏明开街的Bibone店购买了冷肉面包。据该面包店老板初步供述,12月12日当天售出150个面包。
该面包店未进行商业注册,也没有食品安全证书。面包、猪肉卷、冷肉、肉松、春卷、肉酱、黄油、叉烧肉、腌菜、酱汁等食材来自胡志明市和潘切坊的不同供应商。
其中,猪肉卷、冷肉、肉松、春卷在家中冰箱保存,没有购买合同或发票,仅通过电话和送货方式进行交易。
(编译:Eric;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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