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通过授权然后出售土地骗取钱财的欺诈行为

调查通过授权然后出售土地骗取钱财的欺诈行为

1月5日,广宁省公安通报,省公安调查机关正在调查一起发生在东潮镇(2022年至2023年期间)的“欺诈侵占财产”案件。

该事件由多名民众举报陈文勇(1997年出生,居住在广宁省安生坊)在办理土地行政手续过程中的欺诈行为。

据公安部门称,2024年4月15日,东潮镇(旧)公安接收了包括陈氏秋玄女士、陈文兴先生、武氏素媛女士、赖氏祥女士和黄氏美女士在内的5名公民的举报信。

受害者表示,他们曾信任地将钱和土地使用权证书交给陈文勇,委托他办理分割地块、转换土地使用目的、更换土地使用权证书等手续。然而,陈文勇利用这种信任侵占了财产。

陈文勇的主要手段是签订内容为“全权委托”的合同,授予陈文勇处置财产的全权,如转让、抵押、赠与等,违背了委托人的初衷。

受害者表示,由于相识和信任,他们在签署合同前没有仔细阅读内容。随后,陈文勇利用这些土地使用权证书转让给第三方,侵占了大量资金。

核实过程显示,陈文勇通过接收办理土地手续和借款直接侵占受害者的总金额为1.6亿越南盾,以及3份土地使用权证书。

此外,通过非法转让地块给裴国训先生、范国庆先生和杜文祥先生,陈文勇收到的总金额超过20.7亿越南盾。

在调查机关,陈文勇承认由于经济困难、债务缠身,在接收受害者的钱和文件之前就已产生侵占财产的意图。

据公安部门称,该事件因陈文勇不断逃避,给调查工作带来困难,多次被暂停和恢复处理信息来源。

截至2025年12月28日,通过业务措施,广宁省公安调查机关办公室的工作组在河内市逮捕了陈文勇。

调查机关已决定恢复案件并对陈文勇进行刑事拘留,以便继续依法调查和处理。

根据收集到的文件和证据,调查机关初步确定陈文勇的行为构成《刑法》第174条第2款c点规定的“欺诈侵占财产”罪。

(编译:Jon 越南网;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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