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局:统一29个由党和国家在中央层面赋予任务的群众团体名单

政治局:统一29个由党和国家在中央层面赋予任务的群众团体名单

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绣已签署发布政治局、书记处关于由党和国家赋予任务的群众团体精简安排方案以及越南合作社联盟、越南工商联合会活动模式评估方案的第230号结论。

继续研究、审查精简各团体内部组织机构

值得注意的是,在结论中,政治局、书记处基本同意祖国阵线党委、中央各团体关于上述方案的呈文。

政治局、书记处统一由党和国家在中央层面赋予任务的29个群众团体名单。

据此,越南合作社联盟、越南工商联合会是属于党和国家赋予任务的社会专业组织,不具备国家管理职能。总理根据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的建议对这两个组织赋予任务。

政治局、书记处还同意在党和国家赋予的具体任务基础上,实施国家对上述团体的经费支持机制。

结论还要求祖国阵线党委、中央各团体领导、指导,继续研究、审查精简各团体的内部组织机构。

审查、安排、精简组织、直属法人,只保留功能符合、必要、活动有效、符合团体宗旨和目标的组织和直属法人。

解决各团体的土地、财务和财产问题,确保活动切实、有效、高效、符合目的(于2026年第二季度完成)。

实施工作必须确保落实好党的群众工作方针路线,团结社会各阶层,以实现发展、自治、经费自筹、非营利为目标。

同时,遵守法律,置于党的领导和国家管理之下,并接受越南祖国阵线的统一指导和协调。

结论还要求祖国阵线党委、中央各团体主持,配合中央宣教与民运部、相关机构为政治局总结关于继续革新和加强党对群众团体领导的第17/2012号指示提供参谋。

同时,主持并配合中央组织部、相关机构统一安排由党和国家赋予任务、隶属于祖国阵线党委和中央各团体的群众团体中党组织方案,以适应团体安排后的组织模式。

为书记处修订、补充由党和国家在中央层面赋予任务的群众团体组织与活动条例提供参谋,该条例附属于书记处第118号决定,于本季度完成。

政治局、书记处要求紧急完善各团体报刊精简安排方案,以适应安排后的新组织模式;在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后提交政治局、书记处。

结论要求中央组织部负责修订、补充相关规定,以确保由党和国家赋予任务的群众团体主席职务干部的适当年龄。

政治局、书记处要求政府党委审查、修订、颁布关于群众团体组织和活动的规定,与根据政治局、书记处结论安排各团体工作同步进行,并加强相关部委的国家管理责任。

对于地方各级党委,结论要求根据需求、特点和实际情况决定本地区由党和国家赋予任务的群众团体名单;优先列入中央层面由党和国家赋予任务的团体名单中的团体。

由党和国家在中央层面赋予任务的29个群众团体名单

1. 越南科学技术协会联合会。

2. 越南文学艺术协会联合会。

3. 越南友好组织联合会。

4. 越南工商联合会。

5. 越南合作社联盟。

6. 越南红十字会。

7. 越南记者协会。

8. 越南作家协会。

9. 越南法学家协会。

10. 越南律师联合会。

11. 越南老年人协会。

12. 越南前公安人员协会。

13. 越南前青年突击队协会。

14. 越南助学协会。

15. 越南盲人协会。

16. 越南残疾人扶助协会。

17. 越南橙剂/二噁英受害者协会。

18. 越南中医协会。

19. 越南医学总会。

20. 越南建筑师协会。

21. 越南美术协会。

22. 越南舞台艺术家协会。

23. 越南音乐家协会。

24. 越南历史科学协会。

25. 越南摄影艺术家协会。

26. 越南民间文艺协会。

27. 越南电影协会。

28. 越南舞蹈艺术家协会。

29. 越南少数民族文学艺术协会。

(编译:Jon 越南网;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75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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