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食品安全局局长因与下属收受近950亿越南盾被建议判处20年监禁

前食品安全局局长因与下属收受近950亿越南盾被建议判处20年监禁

经过三天审讯,1月8日,代表检察院在法庭上行使公诉权的检察官公布了起诉书,建议对前食品安全局局长以及该局的33名前领导、专家以及21名公司董事、员工和个人服务提供者进行量刑。

前局长阮清峰被建议判处20年监禁。检察院指控他收受特别巨额款项,需对专家们收受的近950亿越南盾贿赂总额负责。

两名副局长阮雄龙被建议判处11-12年监禁,杜友俊被建议判处5-6年监禁。

检察院建议对局内部门领导组进行量刑:丁光明(食品安全应用与培训中心主任)8-9年监禁;范文兴(处长)5-6年监禁;高文中(法规处:检查处处长)3-4年监禁;黎孟雄(食品产品管理处处长)6-7年监禁。

根据起诉书,在2018年至2025年期间,利用关于保健食品注册和产品公告的规定仍较为笼统,该局的领导、专家们给企业制造困难,“拖延”文件。

在与各单位交换意见后,峰先生提出了在审查产品公告文件时收取超出规定费用的方针。每份文件从500万到1000万越南盾。

同时,峰先生也统一了“分赃”受贿款的机制。具体来说,局长在中心审查的文件中每份可分得约250万到300万越南盾。对于由标准管理检验处或食品产品管理处审查的每份文件,峰先生可分得100万到200万越南盾。

前食品安全局局长因与下属收受近950亿越南盾被建议判处20年监禁

如果副局长直接签署产品公告注册接收单,则每份文件可获得150万到200万越南盾,而峰先生每份文件可获得100万到150万越南盾,结论指出。

副处长、中心副主任级别的领导每份文件可分得50万到100万越南盾。专家们根据审查阶段每份文件可分得30万到100万越南盾。

检察院指控在2018年至2024年的6年间,食品安全局的31名专家直接收受了个人服务提供者总计937亿越南盾的款项。其中峰先生获利超过430亿越南盾。

峰先生还被指控对局内领导、干部在阮能猛(MediUSA股份公司董事长)的GMP证书发放和工厂审核活动中收受超过10亿越南盾负责。

前副局长阮雄龙已签署了超过10,000份保健食品产品公告证书申请文件。

从2022年到2023年底,龙先生多次从丁光明(中心主任)处收到现金,每次约4亿到5亿越南盾。龙先生从明先生处收到的总金额为80亿越南盾。所有交钱行为都发生在副局长的办公室。

他被指控统一了让专家收受贿赂以个人分赃的方针,总金额为225亿越南盾。其中龙先生获利近87亿越南盾。

前食品安全局局长因与下属收受近950亿越南盾被建议判处20年监禁

前副局长杜友俊签署了食品产品管理处提交的18,500份产品公告接收单。

俊先生在办公室多次从处长范文兴处收到现金。交钱时,兴先生都会向俊先生报告企业支付感谢费的文件数量以及企业未支付费用的文件数量。

杜友俊先生被指控统一了让专家收受贿赂以“分赃”的方针,总金额近110亿越南盾。其中前副局长获利近44亿越南盾。

在审讯部分,当被问及如何使用受贿款项时,前副局长龙先生供称用于子女教育和慈善活动。“被告用于向贫困优秀学生颁发奖学金、建造情谊房屋以及赠送礼物给孤寡老人,”龙先生说。

与同级同事类似,俊先生也供称已将受贿款项用于家庭开支和“做慈善”。

而前局长表示已将430亿越南盾的受贿款用于支持家庭、帮助三个兄弟姐妹和侄子侄女。此外,他供称用这笔钱帮助同事并赞助单位的体育赛事...

尽管获利高达430亿越南盾,但在陈述席上,前局长峰先生辩称在任时并未意识到那是受贿。

“在收钱时,被告对法律的认识不正确,以为只有企业做对了事而自己仍强迫要钱才是贿赂。而自己帮助企业做对文件然后收钱则不算贿赂,”峰先生在法庭上供称。

公布起诉书时,检察院评估前食品安全局领导、专家组的犯罪行为特别严重,因此需要严惩以确保威慑力。

根据检察院,需要对担任高级职务、起主谋带头作用、收受巨额款项的人进行严厉惩罚,他们应承受更高的刑罚。同时,检察院也建议法院考虑那些作为下属、按照上级指示行事且获利较少的人的角色。

(编译:张悦;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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