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2025号通知规定了机动车、专用摩托车检验服务价格管理机制和政策,以及首次检验豁免,自2026年1月20日起生效。
据此,机动车、专用摩托车在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方面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必须重新检验。若机动车、专用摩托车在当天立即重新检验:每次重新检验的服务价格最高为检验机构具体检验服务价格的50%。
若机动车、专用摩托车在其他日期或由其他检验机构重新检验,则检验服务收费为检验机构具体检验服务价格的100%。
若在检验机构外为机动车、专用摩托车提供检验服务,当检验员已到达检验地点而客户取消服务请求时,客户必须按规定支付相关费用。
这是与财政部第55/2022号通知现行规定相比的新变化。据此,若重新检验在同一天进行,车主可免除第1次和第2次重新检验的费用;从第3次起,每次重新检验收费为价格的50%。
若车主在7天内返回,则缴纳50%的检验费;若超过7天,则缴纳100%的检验费。

据越南检验局代表表示,新规定旨在阻止车主不愿修理、保养车辆的行为。当检验不合格时,车主才去修理并返回检验,导致各机构拥堵。这种情况在卡车、集装箱车中较为常见。
全国各检验中心将使用统一系统检查这些信息,确保车主在此中心检验不合格后,可转移到其他站点重新检验。
降低10座以下汽车检验证书费用
根据财政部第156/2025号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机动车(生产、组装或改装)设计审定证书;机动车、零部件、设备、专用摩托车(包括改装车)、四轮机动车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质量证书;机动车、专用摩托车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检验证书”的颁发费用统一为:每张证书40,000越南盾。
因此,据越南检验局表示,自2026年1月1日起,10座以下汽车(不包括救护车)的证书费用将调整为每张40,000越南盾,而非之前的每张90,000越南盾。
取消在车窗上粘贴道路使用费标签
各检验中心也取消了在汽车挡风玻璃上粘贴道路使用费标签的做法。缴费义务的监控已通过越南检验局的收费管理系统和电子信息门户集成实现。
粘贴收费标签的做法已实施多年,但实际上对于车辆未粘贴标签或未缴纳道路使用费的情况,尚无明确的检查机构和处罚规定。
因此,取消道路使用费标签不仅节省行政成本,还符合车辆管理、收费和跨部门数据检查数字化转型的趋势。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76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