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海防市公安局1月8日更新消息,通过业务措施,2025年9月8日,海防市公安局经济警察局发现两辆汽车运输、买卖1274.5公斤已屠宰、有腐臭味、无来源、非洲猪瘟病毒检测呈阳性的猪肉,从疫区运往当地猪肉食品加工公司和机构,目的是消费。
公安机构已逮捕黎伯营(生于1977年,住址:海防市安边坊孙德胜街)和郑河越(生于1991年,住址:海防市河南乡善庄村)。
检测结果确认,黎伯营和郑河越汽车上的猪肉样本以及下龙罐头股份公司冷库中的猪肉样本,非洲猪瘟病毒检测呈阳性。


通过对下龙罐头股份公司总部和仓库的紧急检查,海防市公安局已查封4个货物仓库,约130多吨冷冻猪肉。
至2025年9月12日,市公安局调查警察局已发布“违反食品安全规定”案件的起诉决定。
2025年12月24日,市公安局调查警察局起诉9名被告,包括裴德重(生于1979年,住址:海防市吴权坊岘港街);黎伯营(生于1977年,住址:海防市安边坊孙德胜街);阮氏线(生于1980年,住址:兴安省美豪县仙舍2居民区);阮氏兰(生于1977年,住址:兴安省东兴乡同位村);
丁氏议(生于1982年,住址:兴安省神溪乡光中村);阮平鸾(生于1968年,住址:兴安省神溪乡陈富村);范春全(生于1975年,住址:兴安省神溪乡东都奇村);
阮嘉达(生于1971年,住址:兴安省北先兴乡金玉3村),郑河越(生于1991年,住址:海防市河南乡善庄村),涉及根据刑法第317条第4款提供、买卖来自因非洲猪瘟死亡的猪、病弱猪的食品行为。
目前,案件继续依法调查处理。
(编译:Cici;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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