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提议强制规定在公寓楼中安排电动车停放区和充电区

建设部提议强制规定在公寓楼中安排电动车停放区和充电区

据此,该部提议修订关于公寓楼的国家技术标准——QCVN04:2021/BXD,方向是补充强制规定,要求新建公寓楼项目必须安排:电动车停放区、电动车充电区、电池更换区以及关于电动车防火的规定。

电动车停放区与其他区域分离

具体而言,在公寓楼中安排电动车停放区必须位于项目已批准的面积内。如果无法在室外或地面安排,则安排在公寓楼内的停车位。

公寓楼内的电动车停放区必须靠近出入口,靠近坡道。如果安排在地下室,必须便于通风和消防力量的接近。

同样根据建设部的提议,电动车停放区需要单独分区并保持安全距离,分离电动车停放区和内燃机车辆停放区。分离电动汽车停放区和两轮电动车停放区。

保持各停放区之间至少2米的间隔距离,如果无法保证上述距离,必须使用墙或隔板,材料为不燃材料,最小高度为2米。

电动车停放区的面积计入公寓楼总停车面积,电动车停放区的交通通道必须便利,不阻碍车辆和行人。

此外,电动车停放区的防火系统必须安装通过温度、烟雾和火焰图像识别早期火灾的监控摄像头系统。必须有适合电动车火灾爆炸特性的应急处理方案。

通风排烟系统必须确保维持烟雾层下边缘高度不低于QCVN 06:2022/BXD附录D的规定。

电动车停放区的电力系统必须确保足够功率运行各种负载。

电动车停放区的照明系统必须有足够亮度并均匀分布以防眩光,并配备完整的应急照明系统、统一的逃生指示标志。

必须安装完整的允许停放车辆类型标志、划线、规定牌和安全视觉警告。

对于新建公寓楼,建设部提议必须为居民安排电动车停放区,满足地方绿色交通工具转换路线。

对于现有公寓楼,安排电动车停放区取决于实际空间组织和基础设施条件。

收紧电动车充电区规定

此外,对于电动汽车充电区,建设部提议补充规定电动车充电区必须与其他区域分离,保持充电区之间2米的距离,每个充电区不得超过20个充电位。

每个充电隔间的面积不超过1500平方米(如果设置在地面),或1000平方米(如果在地下室)。隔间必须通过防火隔墙、安全空隙或等效技术解决方案分隔。

对于两轮电动车充电区,每个区域最多安排150个充电位。每个隔间的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如果在地面)或300平方米(如果在地下室)。该区域必须有直接通往室外的逃生通道和独立的通风系统。

对于电动车电池更换区,建设部提议不得安排在公寓楼内部,必须安装在便利位置,不妨碍交通。

根据建设部的数据,全国约有670万辆汽车,其中约20万辆是电动汽车。同时,全国约有7000万辆摩托车,其中约300万辆是电动摩托车。

(编译:李程 越南网;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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