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8日晚,胡志明市公安厅交警处(PC08)代表表示,近期,交警处所属的滨城交警队已接收多段反映交通秩序安全违规行为的视频和图像。
最近,滨城交警队接收了一段视频,记录了一名男子在巴山桥上骑行SH品牌摩托车,后座载有一名女性,并有双手放开车把骑行的行为。
滨城交警队核实情况,并邀请车主到队部处理。
1月6日,N.L.M.Q.(21岁,居住在胡志明市安富坊)已到滨城交警队配合处理此事。据悉,违规行为发生在约2025年11月,Q.是将该视频上传至社交媒体的人。
然而,之后Q.意识到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因此删除了该视频。
滨城交警队已对Q.的双手放开车把骑行行为立案行政处罚。第168号法令规定,此行为将被没收车辆,并对驾驶员处以22至24个月的吊销驾驶证处罚。
在2026年初,滨城交警队连续接收并处理了多起摩托车驾驶员双手放开车把骑行的情况。

为何被没收车辆?
根据第168/2024号法令第7条第11款a点的规定,对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实施以下行为,除扣分外,将没收车辆:双手放开车把骑行;用脚控制车辆;侧坐控制车辆;躺在车座上控制车辆;车辆行驶中换人控制;转身向后控制车辆或蒙眼控制车辆。
在上述情况下,驾驶员违反了“双手放开车把骑行”的行为,因此职能部门依据规定并处以没收车辆的附加处罚。
(编译:Jon;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76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