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1月9日的法庭辩论环节,前食品卫生安全局局长阮青峰及其他被告继续陈述自我辩护观点。
被指控对收受高达950亿越南盾贿赂款负有责任,他承认被起诉审判是正确的对象、正确的罪行。
“被告未协助假冒商品”
在陈述台前自我辩护时,前局长阮青峰建议法庭考虑其本人“未协助假冒商品”。
关于指控下属共收受950亿越南盾,阮青峰承认收受贿赂的违规行为,但坚称其本人及专家“未协助假冒商品”,且并非因企业感谢金而犯错。
尽管承认被起诉、提交审判是正确的对象和罪行,但阮青峰建议重新审视协助假冒商品的指控。
据前局长表示,尽管专家从企业收取感谢金,但产品认证文件颁发过程“均符合规定”,已进行审查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后检。

关于食品安全保障领域的国家管理工作,阮青峰认为责任不仅限于卫生部,还涉及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工商部等多个部委和行业。具体而言,卫生部负责管理8个行业类别;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管理9个行业类别;工商部管理8个行业类别……
据阮青峰称,近期发生了一系列涉及假冒食品的事件,如假牛奶、假食用油、假酒等。“然而,这些产品不属于食品卫生安全局的管理对象。被告再次确认,在假冒食品生产过程中,食品卫生安全局干部没有任何协助行为,即使是属于该局管理范围内的食品产品”,阮青峰辩解道。
阮青峰还建议考虑更多减轻情节,如初犯、良好品行等,以请求法庭考虑判处低于检察院建议的20年监禁刑期。
女前局长额外弥补46亿越南盾
在阮青峰之后,被建议刑期第二高的是陈越娥(前食品卫生安全局局长),刑期为12至13年监禁,指控对下属收受超过120亿越南盾款项负有责任。
陈越娥的丈夫是黎黄(前疾病预防局副局长),被建议3至4年监禁,需对专家收受贿赂的近70亿越南盾款项负责。
为陈越娥辩护时,律师认为委托人已清楚认识到犯罪行为,以及作为领导在指导、管理工作中导致该局发生违规行为的责任。
据律师称,陈越娥也认识到从企业收钱是违规行为,因此已通过家庭最大限度弥补后果。女前局长家庭额外缴纳46亿越南盾,截至目前已缴纳的弥补后果款项总额为61亿越南盾。
辩护人还表示,对于前局长被指控获利的80亿越南盾总额中剩余的19亿越南盾,家庭已提交申请并承诺在未来几天内全部弥补。
律师建议法庭在陈越娥丈夫也正受同一案件审判的背景下,对她减轻刑罚。
“两名被告有两名5岁以下的幼子。这些孩子对父母的错误行为没有过错,但正承受沉重后果。
对于一个几乎失去全部尊严、正面临监禁刑期且是幼子母亲的人,我们建议审判委员会考虑判处最低刑期,低于检察院建议的量刑幅度,以便被告有机会早日回归社会、重新开始人生并挽救两名孩子的未来”,律师陈述观点。
在讯问环节,陈越娥否认指示下属向每份档案收取企业400万至800万越南盾款项。她供述仅叫员工询问局领导是否每份档案可分得200万越南盾。
她辩解“没有多想”,且对法律认识不充分,而非与企业勾结忽略错误。
下属陈氏秋柳供述被陈越娥叫到办公室,称局内各处室均有机制,并询问每份领导签字的档案是否可“分得”200万越南盾。尽管上司未明说,但秋柳理解为陈越娥是“要求、指示”,而非建议。
据指控,陈越娥在担任食品卫生安全局副局长期间,经常“刁难”企业,从而形成机制迫使其在审核档案、颁发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确认书过程中支付“润滑”款项。
由此,专家要求希望按时获证的个人和企业必须为每份档案支付200万至800万越南盾的“润滑”款项,方式包括现金和转账。
调查结果确定,根据陈越娥的指示,专家共收受企业127亿越南盾“润滑”款项,以便快速获批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女局长获利80亿越南盾。
(编译:Ivy;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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