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庆和省人民委员会颁布了关于组织收取、缴纳、管理和使用芽庄湾风景名胜参观费的合作规定,此前该省自2009年起已暂停收取此项费用。
根据庆和省的规定,芽庄湾风景名胜参观费的新收费标准和范围,依据省人民议会现行决议的规定执行。
据此,参观费收取范围为芽庄湾(从鸡角到古欣角)内的海域和岛屿,该范围由庆和省人民委员会(2005年3月21日第738/QĐ-UB号决定)于近21年前确定,不包括根据芽庄湾海洋保护区功能分区划定的严格保护分区。
据庆和省农业与环境厅厅长阮维光先生表示,根据新规定收取芽庄湾风景名胜参观费的工作,已由芽庄湾管理委员会自2025年9月25日起开始实施。
至于代收工作,截至目前,只有一家企业——Vinpearl股份公司芽庄分公司同意在近期配合实施代收芽庄湾风景名胜参观费,对象是前往该企业所属旅游区的游客。
其他企业尚未同意代收参观费,是由于企业的组织条件限制。但所有按规定需缴纳参观费的游客,在前往这些企业的旅游点游览时,均由芽庄湾管理委员会直接按规定收取参观费,企业并无异议。
根据新规定,目前对游客(每人次)收取的芽庄湾风景名胜参观费标准如下:参观庙岛(知源)线路为6000越南盾;参观谭岛、竹岛、一岛线路为8000越南盾;参观门岛线路为10000越南盾;若游览综合线路则为40000越南盾。
然而,庆和省对居住在庆和省的所有公民、年满60岁及以上的越南人、残疾人、6岁以下儿童免收芽庄湾参观费。
终止收取门岛海洋保护区参观费
2004年,庆和省开始收取芽庄湾风景名胜参观费。最初,该省对前往芽庄湾海域和岛屿游览及停留的游客收取费用,包括芽庄湾海洋保护区的核心区域。
至2009年12月15日,收费范围仅限于参观门岛的游客,范围限定在从岛脚水边向外海延伸300米。2016年12月,收费范围扩大为“对参观门岛海洋保护区的游客”(不再仅限于门岛)。
但据芽庄湾管理委员会主任谭海云先生表示,根据庆和省人民议会关于现行芽庄湾风景名胜参观费收取规定的决议(第02/2025/NQ-HĐND号),自2025年8月25日起,已终止收取门岛海洋保护区参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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