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浓度超标,摩托车逆向行驶高速公路引发事故

酒精浓度超标,摩托车逆向行驶高速公路引发事故

1月10日上午,公安部交通警察局代表表示,职能部门正在完善档案,以严肃处理驾驶摩托车逆向行驶、在法云-胶溪高速公路上引发事故的男性司机。

根据初步信息,1月9日21时33分,Đ.V.H.(1992年出生,居住在宁平省)驾驶车牌号为90B2-468.XX的摩托车在法云-胶溪高速公路上逆向行驶。

根据记录的画面,该司机行驶在靠近中央隔离带的车道——该路段允许的最高速度为100公里/小时。

当到达210+950公里处,河内往宁平方向时,摩托车与两辆车牌号为90A-136.XX和18A-475.XX的汽车发生碰撞。

接到报告后,高速公路第三交警队派遣干部和战士前往现场处理事故。

警方对司机H.进行酒精浓度检测,发现其呼气酒精浓度为0.731毫克/升——超过第168号法令允许的最高限值1.8倍以上。

(编译:Eric;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77239/

(0)
上一篇 17小时前
下一篇 16小时前

你可能喜欢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