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纪念首次大选80周年的仪式上,国会主席陈青敏强调,1946年1月6日是越南国会形成过程的起点,当时人民首次行使选举权,直接选择国家权力代表机构。从这次大选开始,国会诞生并逐步在国家政治法律生活中确立核心作用。
第一届国会在革命政权刚获得独立、同时面临战争的背景下选举产生。由于特殊历史条件,任期延长,通过了第一部宪法,为人民民主国家模式奠定基础,并在抗战和国家分裂的整个时期维持立法活动。

从第二届到第五届国会,制宪和立法活动在1959年宪法框架内进行,与建设北方、恢复和发展经济以及作为国家统一斗争后方的任务相结合。国会主席陈青敏认为,正是在这个阶段,国会逐步确立了决定国家重大问题的作用,从国家机构组织到长期发展计划。
在现代立法史上,第二届国会被许多研究者评价为具有特殊地位的任期。在国会形成与发展80周年科学研讨会上,越南社会科学院博士吴黄南表示,这是国家机构组织法律体系初步完善的阶段,通过了国会组织法、政府会议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同样在这个任期内,法律面前平等、公开审判、辩护权以及司法机构组织等原则被明确记录。国会首次批准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包括1961-1965年第一个五年计划,从而为动员和分配全社会资源确立法律基础。
历史上首次,国家的重大经济指标由国会通过,成为动员和分配全社会资源的依据。这是建设“大后方”的法律基础,足以长期支援国家统一事业。在行政区划方面,第二届国会批准了首都河内的扩大,成立了包括三个省份的西北自治区,以及合并了北方的许多省份和城市——满足了当时历史背景下的管理需求。

国家统一后,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了选举第六届国会的总选举。国会通过的1980年宪法为统一的法律体系奠定基础,满足了和平条件下国家管理和建设的要求。
基于1980年宪法,第七届和第八届国会在经济仍面临许多困难的背景下运作。据国会主席陈青敏称,这是国会既完善国家机构组织,又逐步寻找符合革新要求的法律框架的阶段。
第七届国会(1981-1987年)被视为立法过程的过渡任期,当时国家面临战后社会经济危机,同时受到封锁和禁运的影响。这个任期专注于执行1980年宪法和完善国家委员会、部长会议及地方政府系统等机制,以确保在诸多挑战背景下统一国家管理。
第八届国会以通过1992年宪法为重要里程碑,为国家全面革新和扩大融入创造法律走廊。
从第九届到第十二届国会(1992年至2012年),立法活动在1992年宪法框架内进行,专注于完善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导向和国际融入的法律体系。

2013年宪法,在第十三届国会任期内颁布并在第十四届继续实施,标志着制宪思维的新发展。据国会办公厅党委原常务副书记郑降香称,第十三届国会也留下印记,首次组织国会代表和各级人民议会代表同期选举,并对由国会选举或批准的人员进行信任投票,从而加强权力监督机制。
第十五届国会在国内外诸多动荡的背景下运作。国会主席陈青敏认为,这个任期专注于解决法律瓶颈,决定经济社会、预算、国防、安全等重大问题,同时提出继续革新立法思维的要求。
第十五届国会也记录了巨大的立法工作量,专注于修改和颁布许多法律、决议,以安排机构组织、精简政治体系,确保两级地方政府模式运行,并调整体制为国家发展铺路。

据国会主席称,80年的历程,包括15届国会和5部宪法,表明国家发展的每个阶段都与不同的制宪和立法选择相关联。眼前,国会被期望为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成功做出贡献,并为第十六届国会代表选举做准备,继续在国家下一发展阶段塑造体制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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