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庭审中,审判委员会宣布被告阮战胜、黎德荣、陶公善、武进泰、黄越光、阮维强犯有违反土地管理规定的罪行。
被告阮文后、陈友定、阮氏恒犯有诈骗侵占财产罪。
法庭判处前庆和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战胜4年监禁,总刑期为26年6个月。
前庆和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黎德荣被判处3年6个月监禁,总刑期为17年。
前副主席陶公善被判处3年6个月监禁,总刑期为20年。
前资源与环境厅厅长武进泰被判处3年6个月监禁,总刑期为20年。


对于两名前少将黄越光(前国防部作战局副局长)和阮维强(前空军军官学校校长),均被判处两年六个月监禁。
阮文后,前福山集团股份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被法庭判处11年监禁。后需承担的总刑期为30年。
被告陈友定、阮氏恒分别被法庭判处8年6个月和7年6个月监禁。
在民事方面,原则上,后、恒和定需连带赔偿受害者超过7万亿越南盾,但法庭认定后作为公司总经理,持有99.1%的股份。
所有从投资者处获得的款项均转给后,供其按需求使用,因此要求后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审判委员会确认被告已弥补总计1600亿越南盾。
法庭继续查封后的2148处不动产及其他一些财产,以确保继续执行判决。
关于后与一位富豪之间关于收购福山公司、代替后赔偿并继续实施项目的协议,法庭认为转让合同条件不足,因此没有依据予以考虑接受。
(编译:Cici;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77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