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芽庄机场土地收购案:两名前少将被判两年六个月监禁

旧芽庄机场土地收购案:两名前少将被判两年六个月监禁

在庭审中,审判委员会宣布被告阮战胜、黎德荣、陶公善、武进泰、黄越光、阮维强犯有违反土地管理规定的罪行。

被告阮文后、陈友定、阮氏恒犯有诈骗侵占财产罪。

法庭判处前庆和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战胜4年监禁,总刑期为26年6个月。

前庆和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黎德荣被判处3年6个月监禁,总刑期为17年。

前副主席陶公善被判处3年6个月监禁,总刑期为20年。

前资源与环境厅厅长武进泰被判处3年6个月监禁,总刑期为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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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两名前少将黄越光(前国防部作战局副局长)和阮维强(前空军军官学校校长),均被判处两年六个月监禁。

阮文后,前福山集团股份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被法庭判处11年监禁。后需承担的总刑期为30年。

被告陈友定、阮氏恒分别被法庭判处8年6个月和7年6个月监禁。

在民事方面,原则上,后、恒和定需连带赔偿受害者超过7万亿越南盾,但法庭认定后作为公司总经理,持有99.1%的股份。

所有从投资者处获得的款项均转给后,供其按需求使用,因此要求后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审判委员会确认被告已弥补总计1600亿越南盾。

法庭继续查封后的2148处不动产及其他一些财产,以确保继续执行判决。

关于后与一位富豪之间关于收购福山公司、代替后赔偿并继续实施项目的协议,法庭认为转让合同条件不足,因此没有依据予以考虑接受。

(编译:Cici;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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