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与培训部部长阮金山已回应宁平省选民在国会第十次会议前提出的建议。
制定合适、有效的补习管理方案
据此,选民建议考虑允许学校根据规定组织补习,并在教育部门的严格管理下进行。
这不仅有助于有效利用公立基础设施,避免国家资产浪费,还能让学生在安全环境中学习,并受到学校的监督。
同时,在学校组织补习将有助于降低家长的课外学习费用,限制校外补习泛滥,提高教育质量。
对此,阮金山部长表示,教育部的第29/2024号通知并未禁止学校补习,而是限制学校补习的学生对象,包括三类属于学校责任且不向学生收费的学生。
实际情况表明,补习和课外学习是学习者和教师的需求,教育部不禁止补习,但制定了合适、有效的管理方案。
目前,各中小学正在实施2018年普通教育课程,教育部已具体规定了各科目/教育活动的课时,提出了各科目和教育活动应达到的要求,以适应学生的能力。
教育部授权各学校自主制定教育计划以确保效果,教师注重教学方法改革,以实现课程目标,即发展学生的能力。
因此,原则上,学校和教师按规定执行教学时间,已确保学生掌握知识并满足课程要求。
教育部的观点是朝着无补习、无课外学习的学校模式发展。
取而代之的是,在完成课程规定的科目学习后,学生应有时间和空间参与娱乐、体育、美术、音乐等活动,确保全面发展。
不禁止正当的补习和课外学习
目前,教育部也正在征求关于修订和补充第29/2024号通知的草案意见,该通知规定了补习和课外学习。
草案不禁止正当的补习和课外学习,不限制学习者的合法学习需求和教师依法教学的权利。
草案的重点是加强按规定管理的解决方案,最大限度地限制变相补习、强迫学生课外学习、从补习和课外学习中牟利等行为,影响健康的教育环境。
草案明确了调整范围,确定了加强教育活动和根据学习者正当需求和兴趣的教育活动,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这些活动按规定组织,不属于补习和课外学习的调整范围。
草案加强了对教师补习行为的管理;将补习活动与职业道德标准、义务、权利以及《教师法》规定的教师不得从事的事项联系起来。
同时,明确了校长在学校补习和课外学习管理中的问责责任。
校长被授予主动权和灵活性来组织实施,包括根据实际需求、学校教学条件和教师、家长、学生的建议,提议增加学校补习时间,针对按规定允许组织补习的学生对象。
草案补充了关于教师在校外参与补习时的报告责任规定。其中要求补充报告与补习机构注册经营主体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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