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安港试点接待国际和国内客船

在福安港试点接待国际和国内客船

这是建设部致越南航海与水道局、福安港石油投资开发股份公司的公文内容。

此前,2025年12月26日,建设部收到福安港石油投资开发股份公司的文件,建议批准福安港的一些开发和基础设施投资内容。其中包括提议批准允许补充接待国际和国内旅游客船功能的方针。

据建设部称,该部已批准同奈海港地区2021-2030年详细发展规划,展望至2050年。

福安港规划包括6个综合码头、散货码头、集装箱码头,总长1,880米,可接待载重达60,000吨的船舶,满足货物吞吐量从710万吨到1,180万吨的需求。

考虑到越南航海与水道局的建议,建设部批准允许在福安港试点接待国际和国内客船的方针。试点时间为自2025年1月7日起一年。

这项试点旨在有效利用已投资建设的海港基础设施,在专用客船码头基础设施尚未投资建设的情况下,并优先让盖梅-氏槐地区的港口接待和执行集装箱货运服务。

此外,建设部同意在临时船舶回转区不符合客船安全回转条件的情况下,批准允许福安港石油投资开发股份公司使用企业资金投资扩建临时船舶回转区的方针。

投资扩建临时船舶回转区确保遵守有关疏浚活动管理的法律规定;不利用上述扩建临时船舶回转区进行非法采砂。

只有在确保乘客安全条件、现有航道条件、自然条件、运营条件及相关内容以确保工程结构安全、航行安全、海上安全、防火防爆和环境保护的条件下,才允许福安港接待国际和国内客船。

福安港石油投资开发股份公司承担在福安港地区试点接待客船过程中的所有责任,不要求建设部投资、升级航道和船舶回转区。

(编译:张悦 越南网;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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