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具体而言,越南公路局第四公路管理区(建设部)刚刚发文,继续建议边和-头顿高速公路发展股份公司(BVEC)紧急拆除位于同奈省和胡志明市境内的51号国道上的T1、T2、T3收费站。
第四公路管理区确认上述收费站已不再具有收费功能。
因此,作为投资方,BVEC有责任紧急移交T1、T2、T3收费站的设计文件,以便第四公路管理区有依据向越南公路局报告。
第四公路管理区还重申,越南公路局、胡志明市建设厅和同奈省建设厅已多次发文,建议BVEC组织实施以BOT合同形式升级、扩建51号国道项目的收费站拆除工作。
关于51号国道的3个BOT收费站,投资方BVEC与越南公路局之间的障碍解决已拖延了整整3年,至今仍未完成。
与此同时,51号国道正在严重退化、损坏。目前位于51号国道上的收费站已失去作用,正在引发交通冲突、遮挡视线、缩窄路面,并潜藏着极高的交通事故风险。这令同奈省和胡志明市境内的选民感到不满。

因此,近日胡志明市建设厅已建议建设部、越南公路局指示BVEC、第四公路管理区紧急拆除T3公路收费站,确保安全,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拆除工作必须在2025年12月15日前完成,但至今BVEC仍未执行。
与胡志明市一样,同奈省建设厅也已发文给越南公路局、第四公路管理区和BVEC,建议在2026年1月15日前拆除位于同奈省境内的51号国道上的T1和T2收费站。
同奈省建设厅认为,T1、T2两个收费站自2023年1月中旬起已停止收费,不再具有运营功能,但站房结构、分流岛、支柱基础、标志牌及辅助设施仍然存在。
这些已无作用的收费站存在的问题正在引发交通冲突、遮挡视线、缩窄现有路面,并潜藏着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

同奈省建设厅还警告:“在两个收费站仍然存在的期间,如果发生因上述公路收费站引起的事故,BVEC将根据现行规定承担全部责任”。
此前,就拆除收费站一事回复《青年在线》时,BVEC代表解释称,该单位正陷入不可抗力的情况,以及一些尚未彻底解决的遗留问题和障碍,尚未清算终止BOT合同,尚未还清银行贷款……
“BVEC不能擅自拆除3个收费站,因为同奈省投资发展银行已解释,当改变收费站的任何部分时,必须获得各银行的书面同意”,BVEC代表表示。
正如《青年在线》所报道的,BVEC与越南公路局之间关于51号国道BOT项目投资资金结算和财务方案计算的谈判过程中,仍有一些内容尚未彻底解决。
自2024年10月底以来,交通运输部(现为建设部)继续要求越南公路局紧急与BVEC进行工作、谈判,以解决BVEC、同奈省人民委员会、巴地-头顿省以及为51号国道BOT项目提供贷款的银行等提出的建议……同时强调要有解决方案,彻底处理项目的遗留问题,正式确定项目收费结束日期,并根据权限做出决定。
建设部还确定,越南公路局是运营阶段、暂停收费阶段……的管理机构,并对项目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如有)向部里承担全部责任。
然而,至今越南公路局与BVEC之间已举行了数十次会议,仍未解决完毕。
因此,胡志明市和同奈省关于拆除51号国道3个收费站的建议仍在缓慢进行中……
(编译:Eric;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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