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0日,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委员会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织、政府、越南祖国阵线和胡志明市各政治社会组织,认真贯彻并严格执行书记处关于组织2026年丙午春节的第55号指示。
发扬“相亲相爱”的传统,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委员会要求做好改善人民生活的工作。同时,加快项目进度,完成分配的社会住房指标和减贫计划;继续审查、修复、更新,确保辖区内不再有临时房屋和破旧房屋。
此外,动员各种资源帮助和关怀穷人、困难家庭、弱势群体、政策家庭、工人、失业劳动者、孤独老人、孤儿、特别困难儿童以及少数民族同胞、偏远地区、边境和海岛同胞……确保每个家庭、每位公民都能欢度春节。
各级必须组织和管好文化、传统纪念日、年初聚会、节庆、迎春活动,确保务实、文明、节约,避免形式主义和浪费。
在地方组织如花街、书街、迎春花市、春节市场、新年艺术节目等文化空间,必须创造条件让民众参与文化创作和享受,营造团结、欢乐、振奋的氛围,同时确保节约和绝对安全。
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委员会还要求同步、有效地实施国防、安全和外交保障方案;主动预防,避免在任何情况下被动和意外,维护政治安全、社会秩序和网络安全。
同时,加强预防、发现和打击犯罪的工作;及时、严肃处理各类刑事犯罪、高科技犯罪、抢劫盗窃财产犯罪以及年末常增的社会弊端。
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委员会还要求严格执行关于管理和使用烟花爆竹的规定,坚决防止在春节期间发生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导致安全问题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委员会要求不得使用国家预算、公共交通工具和资产进行节庆、娱乐等活动。
加强检查、监督,严肃处理违反规定的组织和个人,特别是关于浪费和消极行为。不得组织向上级和各级领导拜年;严禁以任何形式使用公款向各级领导赠送礼物。

在同一指示中,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委员会要求市人民委员会党委实施支持困难企业、无法支付工人和劳动者春节工资和奖金的计划;防止发生集体劳动纠纷、罢工和怠工。
同时,提出关怀政策家庭、有功人员、贫困户以及辖区内困难干部、公务员、职工和劳动者的建议。
市政府还需密切跟踪辖区内的供需情况,加强企业和分销系统之间的紧密配合,主动储备必需品,稳定价格,防止出现缺货、供应中断导致不合理涨价的情况。
继续有效实施2026年丙午春节期间基本粮食和食品市场稳定计划,结合开展“越南人优先使用越南货”运动,确保食品安全卫生,为改善社会福利做出贡献。
为市民组织健康的文化、娱乐和休闲活动,营造欢乐、振奋的迎春氛围。
其中,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委员会要求关怀出口加工区、工业区、高科技园区和武装力量的工人。加强检查和监督,严肃处理利用节庆进行迷信活动、变相赌博、非法牟利等消极行为。
推动旅游活动和艺术节目,服务春节期间来市的游客。确保电力、供水安全、连续,并在春节假期期间做好医疗服务工作。
根据实际情况,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委员会要求市考虑在适当地点组织2026年新年(除夕夜)烟花表演,以营造团结、欢乐、振奋的氛围,确保绝对安全。
加强管理和运营公共交通,满足市民出行需求。严格执行劳动安全规定;节前环境卫生。
继续检查和严肃处理无证建设、非法侵占道路、公路保护走廊、电力线路、河岸、买卖侵占道路和人行道的行为,以确保秩序、环境卫生和城市美观。
市人民委员会被指派主持,与市越南祖国阵线党委、各政治社会组织和坊、乡、特别区党委、政府协调,全面审查,确保不遗漏任何对象,以便在2026年丙午春节期间及时、周到地进行慰问和关怀。
(编译:Jon;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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