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2日,胡志明市公安调查警察机构表示,已对王良全(44岁)、黄锦莱(43岁,王良全的妻子)和石永(21岁,同住富盛坊)提起诉讼,拘留嫌疑人,以调查“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罪行。
此前,胡志明市公安经济警察局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检查了专门生产和销售面条的周发经营户(位于富盛坊)。
检查时,职能部门当场抓获多人正在直接混合硼砂、苏打和硅酸盐溶液来生产面条,以使其柔软、有嚼劲且颜色诱人。

所有这些化学品都是被严禁在食品生产和加工中使用的,因为它们潜藏着对消费者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风险。
与调查机构合作时,王良全承认长期使用上述违禁物质生产面条。
仅最近三个月内,该作坊就已向市场投放了数吨含有有毒化学物质的新鲜面条,在辖区内的多个销售点消费。
目前,胡志明市公安调查警察机构正在继续扩大调查,澄清该链条中相关个人的角色和责任。
胡志明市公安强调,将坚决严肃处理违法行为,以保护人民健康,并维护辖区内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秩序和纪律。
(编译:Cici;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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