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丽寺并非社会机构:儿童被移交,寺庙必须停止在网络上发布照片

锦丽寺并非社会机构:儿童被移交,寺庙必须停止在网络上发布照片

1月12日,广宁省丰谷坊人民委员会主席陈孟胜向《青年在线》表示,该单位已配合广宁省职能部门检查锦丽寺的儿童抚养活动及相关医疗信息。

据丰谷坊人民委员会称,此前一些社交媒体反映锦丽寺抚养儿童的情况,该坊已主动掌握情况,报告并配合省职能部门按照广宁省人民委员会的指示进行检查核实。

通过实地检查和跨部门工作,检查时锦丽寺有11名儿童正在由住持抚养照顾。其中3名儿童已被僧人收养。

此外,未发现寺庙存在如社交媒体反映的医疗或美容干预活动。

丰谷坊人民委员会确认,锦丽寺是宗教场所,并非社会救助机构,未获许可依法集中抚养儿童。

在此基础上,已要求锦丽寺住持停止抚养那些尚未确定亲属、家庭或监护人的儿童。

同时配合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将儿童移交家庭,或按规定送入广宁省社会救助中心。确保儿童最佳权益,在2026年农历新年前完成。

此外丰谷坊人民委员会要求寺庙停止在社交媒体平台发布与儿童相关的图片和视频片段。

关于锦丽寺活动的信息传播必须遵守文化遗产法律规定,不得泄露儿童身份和图像。所有与古迹相关的活动必须由主管部门指导和管理。

已移交1名儿童给家庭

据丰谷坊人民委员会称,该单位始终严格履行对古迹、信仰宗教活动及辖区内儿童保护照顾工作的国家管理责任,同时密切配合省各部门及相关组织依法、人道地处理事件,确保社会舆论稳定。

截至今天上午(1月12日),丰谷坊人民委员会已配合寺庙将黎英D.(2020年出生,原籍富寿省锦溪县,现为锦溪乡)安全移交家庭。

丰谷坊人民委员会继续督促监督寺庙尽快将儿童移交家庭。

对于家庭未前来接回且无法联系的情况,丰谷坊将配合寺庙和卫生部尽早将儿童送入广宁省社会救助中心,以确保儿童最佳权益。

锦丽寺是省级历史文化古迹,根据广宁省人民委员会2006年12月28日第4225/QĐ-UBND号决定分级。目前寺庙正在实施保护、修缮和改造项目。

(编译:李程 越南网;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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