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处理罐车、集装箱车等在潘切-油曳高速公路上“龟速行驶”

交警处理罐车、集装箱车等在潘切-油曳高速公路上“龟速行驶”

1月12日,高速公路第六巡逻队(第六队)代表,隶属于公安部交通警察局第六处,表示已处理多起牵引车、集装箱车、罐车等在高速公路上以低于最低速度行驶的违规行为,造成交通阻碍。

同日下午15时25分,通过专业技术设备,第六队交通警察发现司机L.T.K.(32岁,居住在林同省)驾驶罐车在潘切-油曳高速公路上违反“低于规定最低速度行驶”的违规行为。

交通警察对司机K.的“在设有最低速度规定的路段以低于最低速度驾驶车辆”行为立案,将处以80万至100万越南盾的罚款。

随后,下午15时40分,交通警察发现司机N.M.H.(37岁,居住在胡志明市)驾驶牵引车在潘切-油曳高速公路上违反类似行为,因此立案处理。

经过几小时的检查,第六队交通警察共发现8起“低于规定最低速度行驶”的违规行为。其中,直接立案处理6起,其余2起通过“电子罚单”发送给违规车辆所有者。

此前,1月11日,高速公路第六巡逻队组织宣传会议,与运输业务组织和个人签署承诺书,确保在负责的胡志明市-云峰高速公路上遵守交通秩序和安全。

通过这次会议,第六队总结了4个标准:

1. 高速公路第六队交通警察的目标是在2026年持续减少交通事故,降低事故数量、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三个指标。

2. 在高速公路沿线企业中形成交通安全文化。

3. 将驾驶员、管理人员和企业主的责任联系起来。

4. 2026年,高速公路第六队交通警察确定以“最纪律、最忠诚、最贴近人民”为口号,开展竞赛行动。

因此,第六队必须始终确保人民、运输业务组织和个人在沿线交通中的绝对安全,秉持“人民需要时就有交通警察,人民困难处就有交通警察”的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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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Ivy;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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