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2日,卫生部母婴儿童局发布了关于保护儿童、确保儿童权利的第56号文件。
文件强调,近日,一些电子报纸如《青年报》、《青年报》、《越南快讯》等刊登了反映位于广宁省丰谷乡的金罗寺违规抚养儿童、涉嫌利用儿童形象呼吁慈善、谋利的文章。
为保护儿童、确保根据《儿童法》及政府关于《儿童法》若干条款详细规定的指导实施儿童权利,母婴儿童局要求广宁省卫生厅配合当地有权限机构检查、核实信息,依法彻底处理违规行为(如有),并于2026年1月20日前将结果报告母婴儿童局。
据《青年在线》报道,近日,社交媒体不断反映与金罗寺抚养儿童及治病活动相关的问题。
广宁省人民委员会已指示丰谷乡人民委员会掌握情况,并配合省职能部门组织检查、核实。
通过实地检查和跨部门工作,在检查时,金罗寺有11名儿童正在由住持抚养、照顾。其中3名儿童已被僧人收养。
此外,未发现寺庙有看病、治病或美容干预活动。
丰谷乡人民委员会表示,金罗寺是宗教场所,不是社会救助机构,未获许可根据法律规定执行集中抚养儿童职能。
在此基础上,已要求金罗寺住持停止对未确定亲属、家庭、照料者状况的儿童进行抚养活动。
同时配合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将儿童移交家庭,或按规定送入广宁省社会救助中心。确保儿童最佳权益,于2026年春节前完成。
此外,丰谷乡人民委员会要求寺庙停止在社交媒体平台发布与儿童相关的图片、视频片段。
关于金罗寺活动的信息、传播必须遵守文化遗产法律规定,不得泄露儿童身份、形象。所有与遗迹相关的活动必须由有权限机构指导、管理。
(编译:Cici;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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