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2日,在《青年在线》发布广治省广治市镇公安已对阮世吕(34岁,居住在广治市镇)以非法侵占财产行为提起公诉并暂时拘留的消息后,大量读者的反馈意见已发送至编辑部。
许多意见认为,这是对那些因贪婪而故意侵占不属于自己财产的人的一个昂贵教训。读者Phamle提出观点:“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就不要侵占。贪婪了也用不了,最终还得陷入牢狱之灾”。
持相同观点,读者江春评论道:“也是懂法律的人,已经得到职能部门解释、动员但仍故意不归还。这确实是贪多反失”。
一些意见强调了道德和公民责任因素。读者dang****@gmail.com认为,侵占错误转账的钱既是违法行为,又“贪婪他人的血汗,非常失德”。
许多读者高度评价公安力量和地方政府坚决介入的行动。
读者金枝表达:“广治公安做得很好,处理得人、行为都正确”。与此同时,读者黄世和裴清全认为,提起公诉、暂时拘留是必要的,以起到威慑、普遍预防作用,避免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先例。
其他一些意见将此事视为对法律意识的警示。读者Tin Nguyễn分享:“突然收到大笔钱我立即报警。贪婪只会深陷”。读者Tdu也认为,即使是捡到失物还得想办法归还,何况这是有完整发送人信息的转账。
据广治市镇公安称,对阮世吕提起公诉是依法定程序进行的,经过长时间动员、解释但无果。该事件继续按规定调查、处理,同时被视为关于非法侵占财产行为法律后果的实际教训。
此前,2025年11月10日,阮氏秋诗(居住在广治省劳保乡)在手机上执行转账交易时,错误将499,999,999越南盾转入阮世吕的账户。此人是阮氏秋诗的长期生意伙伴。
随后阮氏秋诗联系了阮世吕,并多次到其家中核对银行对账单并索要错误转账的款项。然而阮世吕不予合作,还切断了联系。
(编译:张悦;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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