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县前人民委员会主席被判7年监禁

龙城县前人民委员会主席被判7年监禁

机场项目征地补偿造成近240亿越南盾损失

1月13日,同奈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黎文接(原龙城县人民委员会前主席)就违反国家征地补偿、安置支持规定罪进行一审宣判,涉及龙城机场项目补偿事宜。

在此案中,审判委员会还对其他22名与龙城机场补偿项目相关的被告人宣布了刑罚。

具体而言,法院宣布对阮必达(原龙城镇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和张黄新(原龙城镇农民协会主席)均判处6年监禁,罪名是违反国家征地补偿、安置支持规定。

被告人阮晋德、阮黄恩、阮绍成、黄友明、阮文闭、陈日灵、阮龙洲、黎文雄……因上述罪名被判处3年至4年6个月不等的监禁。

特别地,被告人阮文忠、阮文造、杨文煌被法院判处1年监禁。

关于行贿受贿犯罪团伙,法院宣布对被告人武德功判处7年监禁(其中4年因违反国家征地补偿、安置支持规定罪,3年因受贿罪)。

被告人阮清文被判处总计6年监禁(3年因违反国家征地补偿、安置支持规定罪,3年因受贿罪)。

被告人阮海朗因行贿罪被判处1年监禁。

根据同奈省人民检察院的指控,在实施龙城机场项目征地补偿和安置支持过程中,平山乡许多家庭缺乏补偿依据的文件和证件,但乡干部仍确认土地上有房屋和财产以满足补偿条件。因此,补偿行为给国家预算造成了超过237亿越南盾的损失。

对于行贿受贿的被告人,审判委员会认为被告人武德功(平山乡土地管理干部)知道阮海朗是被授权管理使用土地的人,其土地被征收但不符合补偿条件。

因此,被告人朗打电话给阮清文(溪泉三村村长)进行虚假确认,推迟建房时间以获取补偿和援助款项。随后,被告人朗提供了1亿越南盾分给功和文各5000万。

前县主席请求考虑犯罪动机和目的

在庭审中,被告人在自我辩护时均认为起诉书指出的犯罪行为和犯罪原因不准确,未全面、客观地考虑实际情况以及犯罪动机和目的。

龙城县前人民委员会主席被判7年监禁

在庭审中自我辩护时,原龙城县人民委员会主席认为起诉书的指控不够充分、不够客观,因为作为县补偿委员会主任,他在所有会议中已向补偿委员会成员分配了具体档案的任务。

为被告人接辩护的律师也引用了关于龙城机场5000公顷补偿的数据,并表示:“龙城机场补偿期间发生了新冠疫情。政府、省人民委员会要求补偿进度非常紧迫。县里接待了许多审计、检查代表团……

如果被告人接亲自检查档案,则需要40年才能完成,而每天延迟交付土地,国家损失超过1300亿越南盾。

目前被告人接和其他许多被告人也已弥补后果。因此,审判委员会需要全面、客观地考虑实际情况以及犯罪动机和目的,以减轻被告人接和许多进行补偿的被告人的刑罚……”

(编译:Eric 越南网;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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