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林同省省委检查委员会发布了第三次会议结果通报,其中包含对部分严重违法党员执行纪律的内容。
据此,省检查委员会决定以开除党籍形式对阮文成同志——原平顺省综合医院党委书记、院长(旧职),以及丁世雄同志——原平顺省疾病控制中心主任(旧职)进行纪律处分。
这两名领导严重违反了关于招标的法律规定,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省检查委员会认定这些违法行为后果非常严重,损害了个人、党组织及其工作单位的声誉。
两人已被职能部门以“违反招标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根据《刑法》第222条第3款)起诉并暂时拘留。
此外,省检查委员会还审查了阮春荣同志——原德仲县财政计划科科长(旧职)的违规行为。荣同志在履行职责中缺乏责任心,建议德仲县人民委员会(旧职)批准不符合规定的达尼姆河南行政中心居民区详细规划项目结算。
然而,由于违规行为已超过党内规定的纪律处理时效,省检查委员会未对荣同志发布纪律处分决定。
(编译:Ivy;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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