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一丑闻敲响了商业道德沦丧的警钟,并在社会和社区中引起深切担忧。
人们很容易感觉到,消费者似乎被迫接受企业以“好坏都得接受”的方式推向市场的产品,既得不到保护,也没有武器和工具来自卫。
一系列问题悬而未决:是否还有其他知名企业隐藏着危害消费者健康和生命的非法经营活动?
如何保护消费者免受欺诈、不负责任、漠视他人健康和生命的泛滥行为?如何让企业提高对社会和消费者的责任感?
呼吁和鼓励生产商和商人维护企业家的尊严和品牌信誉,从而在消费者眼中树立可靠、可持续的企业形象,这是一项必要且必须经常进行的工作。
然而,每个人都明白,不能仅仅依赖商人的自觉意识,还需要一个严格的法律体系来规范人的行为,以实现社会秩序、道德和文明生活的稳固。
现行法律有关于检查和控制原材料、确保达到卫生和安全标准的法律框架。有允许监督遵守生产流程的规则体系。
有评估产品质量的机制。有对产品形成和流通各环节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和刑事处罚的规则。
只能解释最近发现的丑闻是由于法律未能严格执行,因此需要启动法律,以发挥其作为行为调节和打击违法行为的工具作用。
首要责任在于有权检查、控制、监督和处理生产经营活动中违法行为的机构。
可以考虑在有权管理机构之间建立交叉检查系统。
还需要加强民选代表机构——国会和人民委员会——对管理和执法机构活动的监督频率。
此外,必须创造条件让消费者发挥对生产商和商人的压力作用,以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意识。
现行法律承认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有权代表消费者集体提起诉讼,要求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对广大消费者造成损害时进行赔偿。
但迄今为止,尚未见任何协会行使这一权利。需要调查和确定障碍以解决,使这一起诉权变得切实可行,而不是一种被形式化承认、缺乏实际意义的权利。
(编译:Cici;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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