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会议上,卫生部代表公布了政府总理2026年1月1日第01号决定,将卫生部直属的广南中央综合医院移交岘港市人民委员会管理。
移交工作按原状进行,包括全部法律、组织机构、人事、财务、资产、基础设施、设备、土地;党务、团体工作。
此外,还包括医院在移交时正在实施的档案、数据以及各项专业计划和任务,确保符合法律规定,公开透明,且不中断诊疗活动。
在会议上,卫生部领导代表与岘港市人民委员会签署了广南中央综合医院原状移交记录,正式将医院管理责任移交地方。
卫生部副部长杜春宣表示,将该医院移交岘港市人民委员会管理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主张,旨在大力推进分级分权,提高卫生领域管理效能。
杜春宣先生确认移交工作按原状进行,确保严密合规,尤其不中断诊疗活动。
同时建议岘港市及相关单位继续关心支持,使医院稳定组织,发挥专业优势,在新阶段实现可持续发展。

岘港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氏英诗确认,接收广南中央综合医院是岘港市在人民保健工作中的荣誉与重大责任。
岘港市人民委员会承诺指导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为医院早日稳定组织、发展重点专科创造条件,逐步助力将岘港建设成为中部-西原地区的专业医疗中心。
医院院长阮庭雄医生衷心感谢卫生部在建设发展过程中始终给予的深切关心与指导。
在新阶段,医院希望继续得到卫生部的关心支持、岘港市人民委员会的指导,以早日稳定组织,实现可持续发展。
同时承诺保持诊疗活动畅通无阻,不断提高专业质量,更好地满足人民保健需求。
广南中央综合医院位于岘港市成山县,原属广南省成山县,根据政府总理2007年第428/QĐ-TTg号决定成立。2010年医院正式动工并于2012年7月竣工投入使用。
(编译:Jon;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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